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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县政协     发布时间: 2023-02-20 09:50    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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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民提〔20224

郑未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关爱社区工作者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社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社区逐渐成为各种社会组织的落脚点,各种群体的聚集点,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社区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工作任务也越来越繁重。我县的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从2001年撤村建居开始,社区建设基础相对薄弱,但是在历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部门单位、街道(镇)、社区的共同努力下,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服务社区居民、增强基层自治、拓展城市功能、靓化城市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2019年《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保障的实施意见》(武委办发〔2019〕29号)出台后,社区人、财、物基础显著改善,工作机制创新,建设得到快速发展,主要体现:

一是推行社区“全岗通”工作机制。2021年《关于推行专职社区工作者“全岗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武社〔2021〕1号)发文,社区“全岗通”的工作要求是按照“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服务前置”要求,打破专职社区工作者分管条线“壁垒”,全面实行“一专多能、全岗都通,出门一把抓、回来再分家”的全科社工工作要求,每天在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坐班的专职工作者不超过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他专职工作者要根据网格划分和工作职责,开展走访服务,在居民区、企业、河道等工作现场直接提供高效服务、解决问题,每名专职社区工作者每年要确保不少于一半时间用于走访网格、群众,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全岗通”的实施,彻底改变社区工作机制,社区服务变被动为主动,提升社区的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2020年对原有社区工作者66人进行转任,2020、2021年两次向社区公开招聘大专文化以上41人、选聘14人充实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迅速强大了专职社区工作队伍,使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年轻化、知识化。2022年4月,加快落实专职社区工作者编制核定工作,做好专职社区工作者选聘准备等相关工作,今年计划招录104人,第一批80人,5月11日已发布招考公告。

三是提高我县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福利待遇。2020年开始,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地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落实“三岗十八级”等级绩效薪酬制度,薪酬的提高,稳定了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2021年12月29日,《浙江省民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保障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2022年1月28日,浙江省民政厅起草了《关于明确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从2021年开始,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平均工资(不含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确定,且不低于上一年度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平均工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8倍水平,目前还未正式发文。2022年1月29日,《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222号)文件,第5小点提到完善社区工作者激励保障制度。社区工作岗位一般设立社区正职、社区副职、工作人员等类别,每类岗位依据岗位职责、工作年限、专业水平、学历层次等因素划分若干等级。岗位等级序列以市为单位设置,并建立省内互认机制。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促进专职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给予考试合格者物质激励,对于新考取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的社会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人员)、县财政(社会人员)分别给予1500(1700) 元、3000 (3200)元、5000(52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分别提升一级、二级和三级,截至2021年,全县专职社区工作者中持证人数有45人。

四是提高社区建设经费保障力度。社区经费由人员经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三项组成。人员经费县财政根据核定的工作人员职数(街道、镇下派干部,浙委办发〔2017〕58号就业帮扶的除外),按照下列公式:[武义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当地所选系数(1)×等级对应系数×70%+武义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当地所选系数(1)×30%+五险一金计缴基数×单位缴纳比例]计算,由县财政拨付给相关街道(镇)。社区工作经费以每户每年50元的标准进行保障,户数低于1000户的按1000户计算,户数超过3000户的按3000户计算。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以每个社区每年按5万元的标准保障,两项经费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项目经费和其它项目经费,县级建设项目由县级财政承担;街道(镇)自行确定的项目由街道(镇)自行解决。其它项目经费县财政按社区每户100元/年安排。由此核算的全县社区经费从2019年的390万元左右提升到2022年的1568万元。

感谢您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武义县民政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