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义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23-02-04 16:32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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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根据《金华市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试点方案》、《中共金华市委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金华市新市民积分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全生命周期,进一步丰富完善我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应用场景,全面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实现优质公共服务梯次供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2、《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

3、《金华市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试点方案》。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等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关稀缺的公共服务待遇。《办法》共8条及附件《武义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赋分标准》。第一条为积分定义,说明了积分的概念;第二条为适用对象,在武义县范围内居住、工作,并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经本人申请,纳入武义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范围;第三条为指标体系,由省级共性分和县级个性分指标组成,总分300分。省级共性分指标共100分,包含年龄状况、文化程度、职业技能、缴纳社保、居住时间等,共性指标得分跨区互认、全省通用;县级个性分指标共200分,包含居住情况、创业情况、投资纳税、发明创造、公益服务、人才引进、表彰奖励等加分情况,以及违法犯罪等减分情况;第四条为积分应用,积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的新市民,其子女按积分排名可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入读指定公办学校等待遇。后续根据我县实际,逐步扩大应用服务范围;第五条为积分服务,包括积分查询、积分审核、异议处理、应用规定、有效认定;第六条为职责分工;第七条为责任追究;第八条为其他事项;附件为《武义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赋分标准》。

四、政策咨询渠道

如对本政策有疑问,可咨询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经济体制改革科,电话0579-89077812,解读人 :朱进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