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于2023年1月29日在武义县政务服务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2月6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白洋街道武阳东路2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718党政办办公室,邮编:321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wyjjkfq@126.com
联系人:陈美娟 联系电话:0579-87629486
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