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环发〔2022〕46号)的政策解读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发布时间: 2023-02-08 16:18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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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金华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暂行办法》、《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并清理。

二、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

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20228月31日以前制定或联合制定的2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意见征求情况

我局组织原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主要负责执行的机关2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意见反馈,并对不同意见进行了协调,达成统一的清理意见。

四、本次清理的结果

经过清理,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

五、清理公布

对于本次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结果,及时通过市局网站向社会通告,以便公众查阅、使用。

六、施行日期

本次清理结果自20231月5日起施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

 

 

解读机关:金华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