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30723471651600C/2023-270308 发布机构: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号: 武综执〔2023〕2号 公开日期: 2023-03-15 14:37

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3-15 14:37访问次数: 【字号
分享:


各科室、中队、环卫所:

为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防止和纠正干部职工在业余时间发生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有损党和国家形象、有悖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行为,推动综合执法队伍积极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全方位深入推进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坚持以教育防范为基础,以制度管理为保障,对全体干部职工生活圈、社交圈以及重点事项、特殊时期的监督,建立起以单位、纪检监察及社会、家庭等密切协同的多层次、全方位监督管理机制,在公众中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二、适用范围

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含下属事业单位,含临聘人员)。

三、行为规范

(一)“八小时以外”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1.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谦虚谨慎,做到“四自四慎”,即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和慎独、慎微、慎权、慎友。

2.自觉遵守和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模范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3.坚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

4.参加积极向上、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自觉抵制低级庸俗和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

(二) “八小时以外”应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注重社会形象,严禁出现以下行为:

1.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在微信、微博、社交网络等媒体发表敏感言论、文章以及转发各种小道信息。

2.出入低俗、奢靡的休闲娱乐场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组织或参加其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娱乐活动。

3.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小团体”,参加或在联谊会、老乡会、校友会、同学会、战友会等自发成立的社会组织内担任职务。

4.私驾公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相互吃请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

5.不注重个人言行举止,发生酗酒、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酒后滋事等影响公职人员形象的行为,或在公共场合、群众面前耍特权、逞威风。

6.参加非法、邪教组织及其活动,参与各种迷信、赌博、涉黄、涉毒等违法乱纪活动,涉足与身份不相符的服务场所。

7.不遵守社会公德,不顾家庭基本伦理,不孝敬老人,存在家庭暴力等。

8.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9.纵容、放任配偶、子女在本人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职务发生利益冲突的经营活动。

10.利用职务变动、岗位调整及婚丧嫁娶、乔迁新居、本人或亲属生日、子女升学等时机大操大办、收受礼品、敛财敛物。

11.利用职务影响干扰执法办案,包庇、纵容亲友违纪违法,或利用职权为非法活动或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12.做出其它损害综合执法队伍形象及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道德和不廉洁的行为。

四、监督管理

将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八小时以外”言行承诺书》,并分层级加强监管。一是各科所队室负责人对干部职工出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积极引导纠正出现的问题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局督查科。二是分管领导对下属干部职工有违规行为,且影响较轻,尚不够党纪政务处分的,进行警示谈话,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及承诺。三是局主要领导对干部职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科所队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责令相关科所队室做出书面检查。四是局督查科负责对全体干部职工违反“八小时以外”规定的问题线索进行收集、核查。

五、问责追责

干部职工违反“八小时以外”规定,构成违纪违法的,或明知下属有问题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除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视情节追究相关科所队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的责任。对有违反行为规范的,一经查实,并视情节轻重,实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组织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八小时以外”言行承诺书》

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13日



附件:

“八小时以外”言行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政治规矩。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在“八小时以外”全面自我约束,我承诺:

一、严格遵守《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不做明令禁止行为和加强监管行为,少做谨慎参与行为,多做积极提倡行为。

二、自觉净化“社交圈”,注重各种社交场合个人言行和身份,不滥用职权和职务影响。

三、自觉净化“生活圈”,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自觉净化“休闲圈”,作风正派,不大吃大喝,不乱伸乱拿;遵法守法,情趣健康,远离黄赌毒。

五、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