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58XC/2023-255314 | 发布机构: | 茭道镇人民政府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3-16 16:31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依 据 条 款 | 列 入 审 查 |
1 | 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划进行建设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审查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
2 | 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逾期不改正的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审查要作出的强制执行决定。 |
3 | 征收社会抚养费 |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生育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 审查征收决定 |
4 | 安全生产事项查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涉及应急管理局委托乡镇执法的事项。 | 处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