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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3735276200H/2023-255557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3-22 15:47

关于印发《武义县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23-03-22 15:47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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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相关企业:

根据《2023年全省民爆和JG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将《武义县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32日  

 

 

 

 

武义县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危险源分析

2.1县民爆行业危险源名称及位置

2.2危险性分析

3.应急管理机构和职责

3.1县发展和改革局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3.2民爆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4.预警预防机制

4.1监测

4.2预警

4.3预防和应急准备 

4.4信息报告

5.应急响应

5.1响应级别

5.2应急预案的启动

5.3现场应急指挥与调度

5.4应急督导

5.5应急支援

5.6安全防护

5.7警戒保卫

5.8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7.保障措施

7.1通讯与信息保障

7.2应急队伍保障

7.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7.4经费保障

8.培训和演习

9.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9.1奖励

9.2责任追究

10.附则

10.1预案修订与更新

10.2预案实施


武义县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武义县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以下简称: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增强应对和防范民爆行业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以下简称: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通过本预案的实施,将明确武义县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和各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建立协调统一、各司其职、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有序和有效开展。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

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5)《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7)《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8)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11)《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

12)《武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武义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县发改局)对全县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害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措施针对性要强,并能够逐一落实;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依靠科学、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武义县实际情况和民爆行业特点,通过危险源评估、危险因素辨识、事故类型与危害分析、应急救援措施制定和专家评审等过程,制定科学、规范、简洁、实用的应急预案。

4)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全县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管理和实施,实行责任制。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民爆企业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事故应急体系设置,民爆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事故大小、危害程度和快捷、有效控制和救援的要求,实施分级响应,开展应急救援。必要时成立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全县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报警、响应、结束及善后处置等工作。 

5)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充分利用武义县人民政府现有各类应急资源,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主动性,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民爆企业和业应急机构力量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救援队伍、物资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2.危险源分析

2.1县民爆行业危险源名称及位置

武义县内仅有1家民爆物品销售企业,企业名称为武义县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位于武义县熟溪街道塔石垄村老鼠岭,主要危险建筑101工业炸药库(四级重大危险源)、102工业雷管库

2.2危险性分析

我县民爆企业销售的民用爆炸物品以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及导爆索和塑料导爆管为主。民用爆炸物品具有易燃易爆危险属性,遇到高温、明火、摩擦静电、撞击、雷击等外来能量,易引发火灾、爆炸危险。

导爆物品在储存过程中,炸药中的氧化剂和可燃剂会缓慢反应。通风不良、受热、受潮,当热量得不到及时散发时易发生燃烧而引起爆炸;产品倒塌、撞击,受外来明火、雷击易发生燃烧而引起爆炸。

民爆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翻车、撞击、产品坠落、碰撞及摩擦等危险因素,易引起燃烧或爆炸。

3.应急管理机构和职责

县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体系,由县发改局和县民爆企业的事故应急机构组成,并纳入县政府应急救援体系,形成条块结合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和相关责任制分级负责,并与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县民爆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相衔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3.1县发展和改革局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县发改局设立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作为民爆行业应急管理机构。对全县民爆行业应急工作实施领导,对县区内民爆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县发改局局长、副局长担任。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和应急专家组。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国防动员科,应急专家组由相关民爆行业专家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及省、市、县政府有关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县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管理和实施,建立应急专家组;

3)监督指导县民爆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培训、演练工作,检查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4)及时将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和应急救援等重要信息上报县委、县政府,并及时将上级领导指令下达到县民爆企业的应急机构;

5)指导、组织民爆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需要协调有关事故应急机构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救援工作;

6)负责县民爆行业事故应急专家组的建设和管理。

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及配套文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2)负责落实应急领导小组议定的相关事项;

3)监督检查民爆企业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4)组织或派出专业人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5)接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并保证事故信息和上级领导指令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下达,为开展应急工作创造条件;

6)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跟踪,并及时报送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7)承担其它交办事项。

应急专家组职责:

1)收集研究最新科技成果和事故资料,为预防民爆生产安全事故提出建议;

2)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技术指导工作,提出抢险救灾、防止二次事故、减少伤残、降低损失的建议和对策;

3)对事故救援完成后恢复生产提出相关建议和措施。

3.2民爆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民爆企业事故应急管理机构是本单位应急工作的组织和执行机构,即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包括指挥机构及警戒、疏散、救援、救护、通讯、后勤保障等。

民爆企业事故应急机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针对本企业的危险源,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根据本企业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4)发生事故时,按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人员疏散、现场控制与保护、医疗救护等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按规定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实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发改局报告事故情况;

6)与县社会救援、救助网络体系建立稳定、有效的联系,本企业救援力量不足以控制事态时,及时向社会救援机构求助。

4.预警预防机制

4.1监测

县发改局按照民爆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和生产技术条件要求,督促民爆企业抓好危险源监控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民爆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现状,及时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等上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切实强化危险源管理。

4.2预警

遭遇地震、洪水、极端气候等自然灾害,以及发现相关工艺技术或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予以事故预警。 

预警信息主要包括: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级别、险情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预警事项、相关措施、发布单位、咨询电话、发布时间等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谨防事故发生。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或者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采取的有关措施。

4.3预防和应急准备 

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设立24小时事故隐患举报电话,接收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事故信息报告。联系电话:0579-89077800

4.4信息报告

4.4.1事故等级

县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一级:特别重大事故。发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级:重大事故。发生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级:较大事故。发生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级:一般事故。发生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4.2事故应急信息接报、传递与处置

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事故信息接报部门为县发改局国防动员科和机关办公室。发生事故后,相关民爆企业必须于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等部门。

1)县发改局接到一级、二级事故报告后,接报人应对事故基本情况进行记录,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报告,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

2)县发改局接到三级、四级事故报告后,接报人应对事故基本情况进行记录,随即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应急办公室主任报告,并立即上报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县应急管理部门;  

3)县发改局接到造成人员轻伤的燃爆事故报告后,接报人应对事故基本情况进行记录,随即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和事故应急办公室主任报告,48小时内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报告。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展趋势)、原因初步判断、现场处置和救援情况及其他应报告的内容。

5.应急响应

5.1响应级别

县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级、级和级三个级别:

级响应——对应于一级和二级事故;

级响应——对应于三级事故;

级响应——对应于四级事故。

5.2应急预案的启动

根据民爆企业事故报告,按照分级响应要求,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5.3现场应急指挥与调度

5.3.1应急处置

1)事故发生后,民爆企业首先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互救,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县发改局和消防大队,并及时救援。

2)县发改局与民爆企业要迅速联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救援、处置,控制事态扩大。

3)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时疏散、撤离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员与设施。

5.3.2应急调度

1)县发改局接到一级和二级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启动级响应。县发改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协调现场有关事项,核实事故情况并上报事故信息。级响应启动后,前12小时实行1小时间隔应急信息续报制,遇有重大情况变化随时上报;12小时以后的续报时间间隔,由应急领导小组视应急态势予以指令明确;应急信息续报直至现场应急结束。

2)县发改局接到三级事故报告后,30分钟内向县委、县政府上报事故,启动级响应。县发改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协调现场有关事项,核实事故情况并上报事故信息。

3)县发改局接到四级事故报告后,30分钟内向县委、县政府上报事故,启动级响应。县发改局应急领导小组派员立即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协调现场有关事项,核实事故情况并上报事故信息。

5.4应急督导

在启动应急响应后,立即开展应急督导。应急督导主要包括:

1)进一步了解事故现场和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及进展情况;

2)结合事发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应急指导意见。

5.5应急支援

5.5.1现场支援协调

1)调派技术专家赶赴现场;

2)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提供物资、器材、设备、人力以及技术支援。

5.5.2医疗卫生救援

就近组织协调相关医院医护人员赶赴现场,按照相关预案要求提供医疗设施、药品和救治装备,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医疗救援队伍,开展紧急医疗救护、现场卫生处置。

5.6安全防护

5.6.1应急抢险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负责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5.6.2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机构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方法、范围、路线、程序。

5.7警戒保卫

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统一部署下,由公安机关及民爆公司保卫机构组织实施。

1)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县域内人员及财产的安全。

2)负责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现场警戒封闭,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

3)负责交通管制,进行人员、车辆疏导和分流等工作。

4)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其他刑事、治安案件。

5.8应急结束

5.8.1应急终止的条件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基本结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即宣布应急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数已经核清;

2)事故危害得到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3)次生、衍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遇险人员全部得救,受伤人员得到救治;

5)事故可能波及县域的人员得到疏散。

5.8.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确认,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报请启动机构批准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并宣布终止应急状态。

2)由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向各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6.后期处置

1)现场应急结束后,事发企业要实施现场保护,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

2)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应总结事故应急经验,修订应急预案,补充事故处理中消耗的应急装备、器材,使之恢复至备防状态。

3)根据有关规定,事故调查组正式进驻事发企业后,应急机构应向事故调查组提供和移交必要的事故情况材料。

4)与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及时做好信息管控工作,避免信息态扩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7.保障措施

7.1通讯与信息保障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信息体系和民爆行业应急通讯录,明确应急联络人及应急联络专用电话(附件)。

7.2应急队伍保障

根据平战结合和事故应急的需要,民爆企业要合理设置事故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医疗救护队伍和其它应急队伍。应急队员选择身体好、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7.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县发改局、民爆企业及其应急机构应当根据各自应急预案和相关救援工作的需要,配置应急救援所需的自防自救、抢险救灾、医疗救护、通信器材、交通工具等事故器材装备,确保应急救援的需要。

7.4经费保障

民爆企业应落实应急装备与物资、应急预案培训及演练等年度资金预算,保障必要的应急能力。

8.培训和演习

民爆企业相关人员应定期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预案培训。民爆企业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以提高应急指挥、现场处置、各种应急救援力量的协同配合能力。综合性演练,应邀请省、市、县政府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应急机构现场观摩指导。

9.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9.1奖励

在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报请给予奖励:

1)对处置及时、正确、果断,有效制止险情扩大,或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或在应急救援中有突出立功表现的,予以重奖;

2)完成事故应急任务成绩显著,有效防止重大损失发生的;

3)抢险、救灾、排险工作中有突出立功表现的;

4)对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5)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9.2责任追究

对于在事故应急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10.附则

10.1预案修订与更新

1)本预案由县发改局制定,并负责解释,报武义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县民爆行业企业按本预案的规定,落实相关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并执行相关程序。

2)遇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或新的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或者民爆行业行政管理体制变化或职能调整,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发生较大变动时,县发改局结合事故应急工作的需要对本预案体系及其职能做相应的修改、调整和完善,并报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10.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县民爆行业事故应急通讯录

 

 

 

 

 

 

 

 

 

附件:

武义县民爆行业事故应急通讯录

 

1)国家国防科工局应急电话:010-68205378

2)省国动办值班电话:0571-87074737

3)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电话:0579- 82469888

4)县委办公室值班室电话0579-87663631

5)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电话:0579-87674758

6)公安:87629000110,火警:119,县消防中队:15088631418

7)县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0579-87669306

8)县发改局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电话:

 长:章  航,电话:13967961515 

副组长:李建强,电话: 13868902579

办公室值班电话:0579-89077826国防动员科

                     0579-87662240(局办公室)

9)县发改局应急专家组通讯录

姓名

单位

联系方式

陈晓俊

浙江高鑫安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3586986229

 

人防平战结合服务中心

15924271283

何叶蓓

人防平战结合服务中心

15988546954

 10)县急救医疗单位及联系方式:

武义县人民医院:15925901102

武义县中医院:13758908120698120

11)县民爆公司主要负责人电话号码:

姓名

职务

电话

手机

  

总经理

0579-89085821

13758996135

高子恒

副总经理

0579-87600519

18757957991

徐肖飞

安全部主任

0579-87980370

13967974820

 

仓库主任


13735740936

值班电话

0579-87980279

备注:本通讯录为2023224日更新,后期如有变动,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