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武义县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 2023-03-23 14:13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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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我县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提升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金人社发﹝2020﹞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对《武义县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武人社﹝2020﹞22号)作如下修改:

一、补贴对象修改为: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以劳动者受益为原则,补贴对象为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金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县户籍、本县常住并办有居住证、在本县就业创业(取得证书时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6个月以上)或在本县办理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

(二)参加本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且申领补贴时仍参保缴费的本县企业外地劳动者;

(三)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金的本县户籍人员;

(四)毕业年度本县高校毕业生和本县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

(五)参加项目制培训的政府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确需放宽条件的,应当经过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备案。

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工作流程修改为:

人社部门年初向各部门单位征集培训项目—部门依据上级要求和本部门需求提出培训项目,并提供依据和经费预算—经人社、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公布培训项目—组织培训—结业评估—结果公示—经费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应在3月底前将本年度本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报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批。审批后的培训项目应在部门官网上发布。

三、删除原文件“六、其他事项”中的“资金统一从县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拟修改意见公布,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白洋街道明招路1385号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21200。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50472215@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联系人:王丽琴 联系电话:89099063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