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3736009120E/2023-256350 发布机构: 白洋街道办事处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4-14 14:19

关于印发《白洋街道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白洋街道     发布时间: 2023-04-14 14:19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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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村(社):

根据“健康浙江”考核及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安排的通知》(金政办发明电〔2023〕1 号)要求,为做好我街道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现将《白洋街道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义县人民政府白洋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17日

白洋街道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安排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推进白洋街道无偿献血工作,根据“健康浙江”考核及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安排的通知》(金政办发明电〔2023〕1 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街道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献血时间与地点

(一)武义县固定献血日

每月6日、10日、16日、20日、30日的8:00至13:00,固定献血点设县前街(县府大院门口),后续如有变化以通知为准。

(二)街道集中组织日

暂定于3月、6月、9月、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献血点再行通知。各村社联合献血人数达50人以上的可提前二周告知街道,将协调金华市中心血站安排献血车上门采血。

二、献血任务

根据《2023年武义县乡镇(街道)献血计划人次数》要求及各村社清村扫楼数据,按照常住人口12‰的标准确定献血任务数,具体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特别是要发挥青年干部、红领新青年、志愿服务等群团作用,坚决完成年度献血人次的任务数。

(二)广泛宣传发动

积极开展献血法规政策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无偿献血的知晓率,普及献血科学知识。村(社区)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要带头踊跃参加无偿献血,动员更多群众自觉参加无偿献血。

(三)健全激励机制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规定,推进“无偿献血三免政策”与“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落实,依法保障献血者相关待遇享受和优先用血权利。

根据《武义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安排>的通知》(武献血办〔2023〕1号)文件精神,对乡镇、部门、单位人员献血量每次达到200ml、300ml、400ml的献血者,分别发放300元、400元、500元的献血补贴。各村社可根据上述标准确定献血补助政策,补助金额不得超过县级标准,补助政策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所需经费由各村社自行解决。

四、无偿献血优惠政策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献血者及其亲属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一)献血者捐献全血累计达四百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不足四百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五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二)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两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三)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的献血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四)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终身按照不超过八百毫升的献血量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五)献血者捐献单采血小板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献血量按照捐献一次折合全血八百毫升计算;

(六)稀有血型的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七)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凭相关证件可以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五、其他事项

(一)本县男女公民年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并符合献血体检合格标准的,每隔六个月可自愿献血一次。献血者需携带身份证,以便记录献血时间和献血量。

(二)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或基因重组疫苗接种者,疫苗接种48小时后可献血,其他类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者(不包括减毒活疫苗),疫苗接种当日起,14天后可献血;新冠病毒感染(重型和危重型除外),痊愈后7天可献血(最后一次阳性结果后一周),诊断为新冠病毒感染重型或危重型,痊愈后6个月可献血。

(三)献血计划完成数的计算,以金华市中心血站反馈献血者名单为准,需在我县县域范围内捐献,在金华市中心血站捐献血小板者,按一年两次为上限计入任务完成数。献血者需配合献血现场登记人员做好个人及单位信息的录入与核对,防止信息统计失误。

(四)年度无偿献血计划完成情况列入县督考办督考内容,并在每季度后次月进行通报。要求3月底前完成计划数的20%,6月底前完成计划数的50%,9月底前完成计划数的80%,12月10日前100%完成计划数。

附件:1.2023年白洋街道各村社献血计划人次数

2.各村社无偿献血储备人员花名册

附件1    

2023年白洋街道各村社献血计划人次数

村 社

常住人口

任务数

备注

下王宅社区

(下王宅经济合作社)

9197

90

鸣阳社区

(鸣阳经济合作社)

10305

100

程王处社区

(程王处经济合作社)

10399

100

白洋渡社区

11017

100

金皮经济合作社

1005

10

生水塘经济合作社

965

10

白溪口经济合作社

1707

15

童庐村

1588

15

东  村

1049

10

西  村

2061

20

上  邵

3626

40

下  邵

4318

45

三江村

3847

40

牛背金村

4048

42

沈宅村

4555

45

南阳村

3285

35

下陈村

6100

61

村 社

常住人口

任务数

备注

深万村

5038

51

后陈村

2068

20

双仙厅村

6844

75

白阳山村

5824

60

茭塘畈村

3136

35

张  村

1311

15

桩塘村

953

10

汤  村

1463

15

百花山村

7774

85

王大路村

5512

60

朱  村

2829

30

王  村

1030

10

新石湖村

3697

40

街道机关

22

附件2                 

各村社无偿献血储备人员花名册(        村/社区)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址

联系方式

计划献血方式

(固定/集中献血点)

计划献血时间

备注

备注:该表用于村社辖区内有献血意愿的常住人口排摸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