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30026011923/2023-256739 发布机构: 县人力社保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4-27 16:09

关于印发《武义县零工市场(驿站、超市、小店)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 2023-04-27 16:09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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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当前新就业形态发展需要,完善我县求职招聘服务,打造一批高标准、规范化零工市场,实现求职招聘有场所、岗位对接有服务、管理规范有秩序、安全运行有保障,满足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增收的需求,特制定《武义县零工市场(驿站、超市、小店)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义县财政局

2023年4月11日


武义县零工市场(驿站、超市、小店)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一、申请对象。凡在武义县域内,有独立办公和服务场地,能够提供公益性的零工信息收集发布、岗位对接、政策咨询等服务,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农村经济合作社等单位,均可申请认定。

二、申请条件。

1.零工市场:办公和服务场地面积一般300平方米及以上,如所选场地受条件限制难以达到标准的,可适当降低场所面积要求。有完善的服务设施,具备齐全的服务功能:招聘求职、对接洽谈、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政策咨询、劳动维权等,能广泛收集非全日制、临时性和阶段性用工等零工岗位需求信息,能拓宽零工信息发布渠道,能提供培训信息,维护零工市场正常秩序,公开服务制度、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渠道,为灵活就业人员和用工主体提供常态化就业服务。零工市场原则上要求有3名及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2.零工驿站:办公和服务场地面积一般150平方米及以上,有必要的服务设施,具备基本的服务功能:招聘求职、对接洽谈、政策咨询等,有线上线下的零工岗位需求信息发布、审核渠道,能够落实安全防范要求,公开服务制度、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渠道,确保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行,为灵活就业人员和用工主体提供常态化就业服务。零工驿站原则上要求有2名及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3.零工超市:办公和服务场地面积一般50平方米及以上,有基本的服务设施,具备一定的服务功能:招聘求职、政策咨询等。线上和线下能及时发布、审核、更新零工岗位用工信息,线上线下能登记求职者信息,为灵活就业人员和用工主体提供常态化就业服务。零工超市要求有专职工作人员1名及以上。

4.零工小店:利用闲置的核酸采样屋或者集装箱等,服务场地面积一般5平方米及以上,有线上线下发布零工岗位信息渠道,线上线下登记求职者信息的功能。零工小店要求有兼职工作人员1名及以上。

三、认定程序和申报材料。按照积极引导、自愿申报、择优认定的原则,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认定。

1.认定程序:

(一)申报。由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提出申请,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二)评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初审,结合实地考察,提出评审结果。

(三)公示。根据评审情况,对评审合格的拟确定年度县级零工市场(驿站、超市、小店)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认定。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授予年度牌匾。

2.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

(二)零工市场(驿站、超市、小店)运营情况说明(包括:营业执照、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含第三方测绘报告)、消防验收报告,地理位置、办公和服务场所面积、设施设备和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内容或项目等);

(三)零工市场(驿站、超市、小店)专(兼)职工作人员相关资质情况;

(四)年度提供就业服务人次详细资料等;

(五)服务具体流程;

(六)服务规章制度;

四、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对已认定的零工市场(驿站、超市、小店),于每年10月开展自评工作,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年度运营管理情况,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对零工市场(驿站、超市、小店)进行年度考核,实行动态管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予以通报,对发现的问题按要求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在期限内未能整改到位的,撤销资格,且两年内不予重新认定。

五、扶持政策和补助标准。经认定为省、市、县零工市场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奖补。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承担政府公益性零工服务的零工市场(驿站、超市、小店)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营维护资金补贴,其中运营维护补贴:零工市场每年15-17万元,零工驿站每年10-12万元,零工超市每年5-7万元,零工小店每年1-3万元。考核不合格的零工市场(驿站、超市、小店)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