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8403287B/2023-255894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4-03 10:53 |
关于征询2023年武义县环境保护
监测站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部分污染源监测报价的函
1.项目地点:金华市武义县。
2.项目基本情况:为做好武义县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根据省、市下达的监测任务以及环境管理部门的相关监测要求,我站拟将2023年部分污染源监测任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监测,最终以资质较优、服务实效快、项目合计报价最低原则综合评价选择第三方检测机构。
3.服务内容及范围:开展武义县域内污染源监测,主要包括电镀等涉重企业监测、污水处理厂监测、医疗机构废水监测、其他涉气污染源监测、在线监控比对监测及重点行业企业土壤、固废监测等,详见附件1(包含但不限于附件内项目)。
4.中介服务时限: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具体监测指标、监测点位及频次以武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下达任务为准。
5.预算金额:本次服务合同总额不超过贰拾万元整。
6.成果提交及质量要求: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检测机构应按检测规范开展样品采样分析和质控等工作,我站有权在检测机构样品分析过程中加入质控样对分析结果进行核定。 如发现检测机构在样品分析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监测数据明显错误的,我站有权要求中止合同,已产生的费用不予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
1.资质类型要求:
①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②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检验检测能力表中应包含本次附件1内所有项目检测能力(二噁英除外)。需提供资质认定能力附表复印件。
③人员资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④响应时间及距离:我站向检测机构下达监测任务后,检测机构响应时间为一小时内。提供投标人检测实验室所在位置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路程不得超过200公里。
⑤特殊检测设备要求:本次服务内容包括非甲烷总烃监督性监测、在线比对监测,为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投标人资质认定能力附表需具备现场直接测定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能力参数。须提供便携式非甲烷总烃设备购买合同、发票及资质认定能力附表复印件。
⑥其他:检测机构中标后,在服务有效期内不得在武义县域内为武义县辖区内工业企业提供有偿检验检测活动。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报价要求:
报价要求:报价按照《关于调整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2000]147号文件以及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检测专业服务计价标准(试行)要求报送下浮率,两者均有的检测项目,以两者中总价低的为计价基础。
以资质较优、服务实效快、项目合计报价最低原则综合评价选择第三方检测机构。
请有意向参与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将报检单(详见附件),并于2023年4月6日17点前,将报价函填报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随同有关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有关业绩及相应证明材料)放入档案袋里密封(档案袋不密封视为无效),送至武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323室或寄回武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建议使用EMS)。
通信地址:武义县北岭新区芳草路2号。
联系人:傅女士,联系方式:0579-87643910、15888962608。
附件1:《服务内容及推荐方法》
附件2:《报价函》
武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2023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