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84408679W/2023-256057 | 发布机构: | 武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4-06 17:25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落实《武义县强信心激活力助企“开门红”政策》文件要求,集中优势资源最大限度提振全社会发展信心,确保实现2023年一季度经济“开门稳、开门红”,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助对象
武义县限上住宿餐饮单位、限下住宿餐饮样本单位、限上旅行社。
二、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
(一)《武义县强信心激活力助企“开门红”政策》第12条:加大商贸企业月度入库支持力度。对2023年一季度月度入库商贸企业,在享受原有入库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1.资金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3年3月浙江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申报表S204-1;
4.入库奖所需的在库企业名单由县文广旅体局统一向统计局核实提取。
(二)《武义县强信心激活力助企“开门红”政策》第15条:大力支持住餐企业发展。对2023年一季度营业额增长20%以上的限上住餐单位和限下住餐重点单位奖励0.5万元;对2023年一季度营业额正增长且达200万元以上的限上住餐单位奖励2万元,营业额每增加100万元,再奖励1万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
申报材料:
1.资金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额证明需提供2023年3月浙江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申报表S204-1(企业)或S204-3(个体户),其中限下住餐样本单位销售额证明由县文广旅体局统一向统计局核实提取。
(三)《武义县强信心激活力助企“开门红”政策》第16条:大力支持旅行社复苏发展。对2023年一季度营业额正增长且达到200万元以上的限上旅行社奖励6万元,营业额每增加50万元,再奖励1万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
申报材料:
1.资金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收入证明需提供2023年3月浙江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申报表F203。
三、办理部门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县文广旅体局。
四、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相关项目申报材料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进行初审,于4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县文广旅体局行业管理科,联系电话:87623961。根据《武义县强信心激活力助企“开门红”政策》文件,以上政策为限期兑现,故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请按要求提交。
3.县文广旅体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将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程序兑现。
五、其他事项
1.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等级D类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2.相关政策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3.本政策兑现计算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附件:2023年开门红政策资金申报表
武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武义县财政局
2023年2月8日
附件1
2023年开门红政策资金申报表
(住宿餐饮、旅行社)
法定代表人 姓名及手机 | 联系人姓名 及手机 | ||
企业详细地址 | |||
相关证照 (附复印件) |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申请奖励依据的政策条款 | 申请奖励金额 | ||
近两年主要经济指标 | 年 份 | 1-3月营业额 | 增速 |
2022年 | / | ||
2023年 | |||
企业账户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
开户账号 | |||
声明:以上填报内容均与事实相符,如有虚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负责,特此申明。 企业负责人(签名): | |||
属地政府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企业名称(盖章): 单位:万元
备 注:1.申报时保留二位小数;2.营业额数据须与提供的浙江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中S204-1或S204-3住宿餐饮经营情况(3月)、F203旅行社经营情况表(3月)一致;3.申报电子表格和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5168244827@163.com,纸质版由各镇街联盟、开发区、度假区审核盖章后交县文广旅体局行业管理科。
武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