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723000000/2023-256946 发布机构: 县府办
文号: 武政办〔2023〕17号 有效性: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来源: 县府办     发布时间: 2023-05-05 09:09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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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已经县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

为推进我县建筑业健康发展,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法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行实施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

对国有投资控股或主导的工程建设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和其他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0万元及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有关的服务项目,除上级部门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定标。

二、建立交易主体诉求秒回应限时办的闭环管理机制

(一)即时登记:建设、交通、水务等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即时登记,并依法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书面告知投诉人;

(二)限时处理: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各司其职,对事实较清楚、线索较明朗的投诉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其他投诉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

(三)及时反馈: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并抄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强化营商环境相关优化配套举措

(一)免收40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施工(与工程有关的货物200万元以下、与工程有关的服务100万元以下)交易服务费和提供开评标室、全程监控、光盘刻录服务的费用,进一步降低相关交易主体交易成本;

(二)对最高投标限价1000万以下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免收投标保证金;对最高投标限价1000万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全面推广保函(保险)制度,鼓励招标人采用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加强实施对评标专家保密措施

评标专家抽取一般情况提前不超过24小时,根据项目需求,可实施电脑语音通知评标专家评标前到相邻市县区交易平台集中,再由招标人集中接送回武、行政监督部门跟踪监督的方法,确保项目在评标前对评标专家保密。

五、规范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服务行为

对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加强管理,对其在招投标服务中的重大失误和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日常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曝光。推进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日常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为招标人选择中介机构提供参考。

六、推进远程异地多点评标工作

对接浙江省远程异地多点评标系统,开展全省远程异地多点评标,同时尝试跨地区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充分利用省内外专家资源,破解专家“熟面孔”、“常委化”现象,遏制投标人对专家的围猎,营造更加公平公正、阳光高效的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