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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3350087302Y/2023-258780 发布机构: 武义县卫生健康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6-19 14:58

武义县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来源: 县卫健局     发布时间: 2023-06-19 14:58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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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委《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9〕56号)和省卫健委、发改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3〕1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武义县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为15名,其中: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专业2名,医学影像学专业2名,中医学专业2名,麻醉学专业4名;专科层次临床医学专业5名。

二、招生对象

2023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我县基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的武义户籍学生。

三、承办高校

(一)本科承办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培养任务由杭州师范大学承办;医学影像学专业培养任务由温州医科大学承办;中医学专业培养任务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承办;麻醉学专业培养任务由杭州医学院承办。

(二)专科承办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培养任务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承办。

四、就业方向

武义县县域医共体及未建设县域医共体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定向培养医学生需签订《武义县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不少于5年,符合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中相关条件的,可入事业编制。

五、招生与招聘程序

(一)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对武义户籍考生实施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和专科均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2023年定向培养招生本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线,专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二段线。其中: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相关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二)我县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具体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我县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高校。招生高校将相应名单发至武义县卫健局。

2.组织体检。县卫健局根据各高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考生体检集中在一家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的,体检结果为不合格。县卫健局于体检当天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有疑义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由卫健局组织并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1:1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县范围内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县卫健局商县人力社保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书,并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高校。

5.投档录取。各招生高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工作开始前,将我县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高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在招录过程中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提供考生名单,并按相应程序进行招录。

6.备案。录取结束后,招生高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武义县卫健局、武义县人力社保局、武义县财政局等部门备案。

六、学费补助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有关规定标准(本科层次4.6万元/人,专科层次2.6万元/人)给予补助。

七、其他事项

1.填报志愿等其它具体事项,考生可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undergrad.hznu.edu.cn/)、温州医科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wmu.edu.cn/)、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网(https://zsb.zcmu.edu.cn/)、杭州医学院招生网(https://zs.hmc.edu.cn/)、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w.jhc.cn/)了解。

咨询电话: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咨询热线:0571-28865193、0571-28865518(暑期);

温州医科大学招生热线:0577-86689885;

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0571-86613520;

杭州医学院招生办公室:0571-87692654;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0579-82265089;

武义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79-89072799、0579-87672753。

2.本科层次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中医学和麻醉学等专业定向培养生毕业后需参加全省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层次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全部纳入助理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 定向培养生必须服从就业分配,具体工作单位由县卫健局根据当年需求计划落实。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不含毕业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培训时间),入职后3年内需取得规培合格证书及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如未按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则不予入事业编制,退回已享受的补助金;未满服务期离职的,须退回补助金,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5.公告未尽事宜,以签订的《武义县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就业协议书》为准。



武义县卫生健康局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