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 武义县壶山街道北岭新区市场监管大楼 | 负责人: | 何政伟 | 联系电话: | 0579-87643090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8:30-11:30 14:00-17:30 |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品牌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三)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武义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经批准后实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县食品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相关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配合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信用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承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下放的许可、备案事项办理及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将商务执法、盐业执法整合纳入市场监管执法。领导和管理所属、直属、派出机构的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案件;
(十九)依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分工,负责特种设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做好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企业的市场准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