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新一轮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2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资金使用绩效,强化资金监管,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新一轮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22号)文件,结合《武义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武政办[2018]76号)、《武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武政办[2018]74号)。
三、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含绿色转化激励资金的绿色转化重点实施项目。
四、主要内容
根据上级文件及审批权限明确了资金拨付原则、资金管理、资金的监督、考核等事项;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武义县财政局
解读人:武义县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联系方式:0579-8764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