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7234716515558/2023-258297 | 发布机构: | 县气象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6-08 13:30 |
各防雷检测机构: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省、市气象局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和防雷安全监管相关工作的文件要求,依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38号令),现就加强全县防雷检测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测活动报备。各防雷检测机构在武义县范围内开展检测服务,应如实填报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情况表(附件1)。其中,2023年1至5月完成的项目,于6月底前反馈,2023年6月之后完成的项目,于次月10日前按月度反馈。
二、加强资料核查。对各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进行抽查,每个检测机构抽查报告1~4份。检测机构应提供相应的检测服务合同、检测报告、原始记录等资料
三、开展现场监督。2023年7月起,每季度从各检测机构抽检1个以上检测项目开展现场监督(当季度无检测活动的则不开展现场监督)。各检测机构应提前2天向县气象局报告项目名称、具体地址、检测日期、检测人员等信息。
请各防雷检测机构予以配合。
附件1: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情况反馈表
武义县气象局
2023年6月7日
附件1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报告编号 |
注:可自行添加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