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3733194156M/2023-258312 发布机构: 熟溪街道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6-08 14:56

关于印发《熟溪街道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熟溪街道     发布时间: 2023-06-08 14:56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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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村(社),街道所属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经街道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熟溪街道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2.编制依据

我县机构改革森林消防工作职责划分以及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林业局浙应急防火﹝2019﹞63号《关于印发森林防灭火工作相关职责协商纪要的通知》精神,结合浙江省林业局浙林公﹝2019﹞46号《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林业部门森林防火工作要点的通知〉》等。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境内发生的以森林为主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4.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村(社)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1.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街道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街道森林防火工作。办事处主任担任指挥,分管领导为副指挥,自规所人员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管理日常事务。

2.指挥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拟订森林防火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措施。

(2)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林区落实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3)组织、指导系防及林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4)组织、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扑救,负责森林火灾统计、信息上报及森林火灾档案管理。

(5)完成上级森林防火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值班接警

1.值班

森林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街道值班室报警电话:87641234

2.接警

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时,应向报告者详细了解森林火情发生情况(包括地点、起火时间、火线长度、火势、现场扑救等),并记录在案。同时,立即向熟溪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报告,再由熟溪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向县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报告,报告内容主要为:(1)火灾地点:林区、林班、小地名。(2)起火时间;(3)林地被状况;(4)火灾趋势:火线长度。火势、风向、风速;(5)现场扑救力量、指挥人员及联络方法。

四、预案的启动和执行

1.预案的启动

街道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在岗的应立即赴任森林扑火指挥岗位,如不在岗应立即安排顶位领导赴任指挥岗位,启动本预案,坐镇或当地指挥,全面掌握火场和各方面的动态,及时调整布署火灾扑救、后勤保障、火案查处、人员转移、伤员救治等各项应急安排,指挥协调整个扑救工作。

2.扑救力量安排

(1)先期处置的第一梯队为各村(社)森林消防应急处置队伍;第二梯队为街道应急消防队伍;第三梯队为县专职灭火队。

(2)加强第一梯队的日常业务培训演练,由街道办事处负责。

3.林火扑救和火场清护

(1)林火扑救

各梯队森林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后,要熟悉、掌握火场的地形地貌、坡度坡向、风向风速、火线火势等情况,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在场消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采取合理的战略战术,分工协作、科学有效地开展扑救工作。扑救中掌握以下原则:

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的责任制。

(2)火场清护

明火扑灭后,各扑火组织要对火场进行全面清理,消灭残桩、暗火,防止死灰复燃。

指挥部要对所有扑火力量进行整合,撤离疲惫人员,重新组织力量留守火场,比较大的火场要组织多个小组分段负责。火场留守由事发地村(社)负责。

火场留守人员要时刻注意观察情况,巡逻清理暗火,有复燃马上扑灭清理。经反复检查清理,确定万无一失后经指挥部批准,才可撤离火场。一般要求留守火场24小时以上。

4.安全注意事项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1)遵守火场纪律,服从指挥的统一调度,严禁单独行动。

(2)消防队员需配备必要的装备,戴好安全帽,携带点火器、湿毛巾等自救必备工具。

(3)扑火时,要事先安排好避火安全区和撤退线路。

(4)时刻注意天气情况,特别是风向、风力的变化。

(5)时刻注意地形条件,特别注意悬崖峭壁、乱石区、三面或四面环山窝风区的安全。

(6)时刻注意火场可燃物,避免在茅草高大、茂密的地段扑火避火。

(7)严禁动员老弱病残、孕妇和中小学生及儿童等参加扑火。

(8)时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五、森林火灾案件查处

在本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由街道配合熟溪派出所、熟溪行政执法中队依法查处。

六、灾后处置

1.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

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

1.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2.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街道负责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

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熟溪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的预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