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5474/2023-258314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 | ||
文号: | 桐政〔2023〕11号 | 公开日期: | 2023-06-08 15:04 |
各办公室、各镇属部门、各行政村(社区):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对安全生产的精细化、科学化、动态化监管,特制订网格化管理办法扎实推进桐琴镇安全生产管理。
一、明确任务抓落实
(一)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导原则,细化实化安全发展工作为主要目的,现将桐琴镇部门职能划分,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针对各自区域进行巡查,发现安全生产各环节问题严重的企业,督促企业整改,已整改企业进行抽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城建办每月液化石油气网点、模具城、商住小区网格区块进行日常巡查。联村干部对辖区内企业按月开展一次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
下发整改通知书。未整改完成企业,每周下村时,配合村干部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企业网格员和村专职网格员对新进企业(作坊)做好信息采集和指导工作。对在巡查整治中发现的新增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环保法律有关规定,如存在“低散乱污”“安全生产隐患”等问题,一律停产整治,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续产。
(二)各村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各村主职干部是辖区内企业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巡查、监督和管理。充分利用好村内负责专职网格员、国土、综治等人员的日常巡查,对村内企业按月开展巡查,新增生产经营性企业(作坊)及时向联村干部汇报,并做好现场排查和信息采集。联村干部负责对集体土地房屋(场地)、个体经营的巡查、监督和指导工作,发现问题突出企业上报到工办进行集中整治。
(三)各企业(作坊)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作坊)法人(经营者)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坚决摆脱抢进度,赶工期,突击生产的情况,严格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对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已明确关停的企业(作坊)不得重新生产;对已明确需要整改提升但整改未到位的企业(作坊)必须停产整改,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明确职责动真格
(一)镇有关职能部门及机关干部责任追究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镇机关干部对有关要求落实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待岗等问责措施。镇有关职能部门工作配合不力的,镇党委政府将作出严肃问责处理,对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村干部追责办法。村主职干部对安全生产、环保问题突出的企业(作坊),厂房或地块属村集体出租的,按要求整改到位,不能整改到位必须解除合同。不能按时解除合同的,将追查厂房、地块的合法性,若违法违规建设的予以拆除。同时,对村主职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歇职或免职,若有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村专职网格员、国土、综治等人员对新增“低散乱污”企业有伙同、隐瞒、遮掩等行为,消极、推诿、漠视作处理的要作出相应的问责处理,若有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三)相关经营业主追责办法。企业法人(经营者)未按要求严格管理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作为镇重点监管对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镇工办配合环保、安监、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加强检查执法。
附件:
1. 安全生产网格具体责任人分解表
2. 工业园区企业网格区划分及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分解表
3. 加油站网格管理划分表
4. 烟花爆竹网格管理划分表
5. 液化石油气网格管理划分表
桐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附件1
安全生产网格区划具体责任人分解表
序 号 | 网格 责任区 | 片区 责任 领导 | 网格组长(第一责任人) | 联 系 责任人 |
1 | 赵 宅 | 黄 国 波 | 赵骞 | 徐宝峰 |
2 | 桐 一 | 金贤东 | 何晓倩、王珺美 | |
3 | 桐 二 | 金忠财 | 郑燚阳、罗 虎 | |
4 | 桐 三 | 金文双 | 汪晓君、季双顶 | |
5 | 江 北 | 金科锋 | 赵养春 、李克 | |
6 | 塔 山 | 王云伟 | 周 鑫、程 凯 | |
7 | 桐琴社区 | 巩国华 | 陈 杰、周建慧 | |
8 | 上 丰 | 张 勇 军 | 王宝锋 | 汤康福、吕晓宇 |
9 | 善 教 | 周龙广 | 吴晓斌 | |
10 | 乌石头 | 周曙峰 | 包亚荣 、王之风 | |
11 | 上马岭 | 金作权 | 徐 峰、诸葛幻幻 | |
12 | 芦 溪 | 华建昌 | 陈楚、王旭东 | |
13 | 芦 北 | 徐忠明 | 蔡志上 、吴春红 | |
14 | 新山湖 | 何子英 | 金荣高 、陈 鑫 | |
15 | 东 干 | 王 益 莉 | 徐浙武 | 蓝 璐 、朱君斌祝凯亮 |
16 | 金 湖 | 徐 威 | 杨子洪 、翟宇霆 | |
17 | 倪上垅 | 朱文耕 | 叶 茂、汤 科 | |
18 | 石上青 | 陈 欢 | 章 宇、王超鹏 | |
19 | 丁 兴 | 朱建伟 | 马旭磊 、朱晓露 | |
20 | 韩 王 | 韩忠元 | 徐玉祥、李英绮 | |
21 | 敕令桥 | 徐惠荣 | 王晓君 、程 猛 |
备注:村(社区)联系责任人随联村干部工作调整而自动调整。
附件2
网 格 责任领导 | 网格管理员 (责任人) | 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区域划分 |
高旭波 | 崔松伟 | 五金一期规上企业 |
朱 剑 | 五金一期规下企业 | |
吕雅雅 | 五金二期规下企业 | |
汤一锋 | 五金二期规下企业 | |
王 辉 | 凤凰山工业区、江滨工业区规上企业,包括倪桥、桐塘工业区 | |
田田 | 凤凰山工业区、江滨工业区规下企业,包括倪桥、桐塘工业区 |
备注:各企业法人代表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附件3
加油站网格管理划分表
网 格 责任领导 | 责任主体 | 网格员 | 加 油 站 网格区域划分 |
龚剑锋 | 法人代表 | 汤伟乾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武义桐琴加油站 |
法人代表 | 王辉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华销售分公司武义东干加油站 | |
法人代表 | 王辉 | 赵宅加油站 | |
法人代表 | 崔松伟 | 高速公路南侧加油站 | |
法人代表 | 巫康生 | 高速公路北侧加油站 |
附件4
烟花爆竹网格管理划分表
网 格 责任领导 | 村干部 | 联村干部 | 指导员 | 企业安全生产 网格区域划分 |
龚剑锋 | 金贤东 | 何晓倩 王珺美 | 巫康生 | 武义县章双如土产日杂烟花爆竹销售点 |
金贤东 | 何晓倩 王珺美 | 巫康生 | 武义郭起垟土产日杂烟花爆竹销售点 | |
徐浙武 | 蓝璐 朱君斌 祝凯亮 | 汤伟乾 | 武义县英妃土产日杂烟花爆竹销售点 | |
徐浙武 | 蓝璐 朱君斌 祝凯亮 | 汤伟乾 | 武义县程国武土产日杂烟花爆竹销售点 | |
徐浙武 | 蓝璐 朱君斌 祝凯亮 | 汤伟乾 | 武义县金菊土产日杂烟花爆竹销售点 | |
徐浙武 | 蓝璐 朱君斌 祝凯亮 | 王辉 | 武义县任宣红土产日杂烟花爆竹销售点 | |
赵骞 | 徐宝峰 | 王辉 | 武义县金晓雄土产日杂烟花爆竹销售点 | |
华建昌 | 陈楚 王旭东 | 崔松伟 | 武义县卢小叶土产日杂烟花爆竹销售点 | |
韩忠元 | 徐玉祥 李英绮 | 崔松伟 | 武义县朱耀武土产日杂烟花爆竹销售点 |
附件5
液化石油气网格管理划分表
网 格 责任领导 | 责任主体 | 网格员 | 联村干部 | 指导员 | 液化石油气网点 网格区域划分 |
王庆峰 | 法人代表 | 徐浙武 | 蓝璐 朱君斌 祝凯亮 | 王平洋 | 浙江省武义县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东干第一液化气经营点 |
法人代表 | 徐浙武 | 蓝璐 朱君斌 祝凯亮 | 赵养春 | 浙江省武义县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东干第二液化气经营点 | |
法人代表 | 金贤东 | 何晓倩 王珺美 | 巩奕琛 | 浙江省武义县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桐琴镇液化气经营点 | |
法人代表 | 金贤东 | 何晓倩 王珺美 | 舒慧剑 | 浙江省武义县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桐琴第二液化气经营点 | |
法人代表 | 赵骞 | 徐宝峰 | 章文康 | 浙江省武义县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桐琴第三液化气经营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