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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发展中心

来源: 县府办     发布时间: 2023-07-10 14:35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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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武义县壶山下街128号县政府大院内 负责人: 朱政建 联系电话: (0579)87662442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 8:30-11:30 14:00-17:30

  

  (一) 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协助拟订并组织实施 全县金融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宏观金融形势和国家、省、市金融 政策,研究全县金融发展重大问题,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 考。配合国家、省、市金融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做好货币政策 落实及金融监管工作。配合推动地方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工作。

  (二) 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人民银行武 义县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武义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责任。搭 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沟通合作平台,加强与在武金融机构的 沟通联系。

  (三) 推动全县金融产业发展,协调和推进金融重大战略、 重点项目和重点集聚区建设,推动全县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工作, 协调和推进各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试点项目建设。协助开展金 融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一带一路"、长三角等金融协调发展。 拟订金融产业发展有关配套政策。

  (四) 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 负责金融保障情况的考核评价。指导和推进地方法人金融组织改 革发展。指导、推动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拓展融资渠道。

  (五) 拟订推动建立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政策 措施。协调和推动企业股改上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工作,做好 全县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工作。协调和推动地方证券期货业的改 革发展,推动各类股权投资基金的规范发展。

  (六) 协助做好地方金融机构组织的风险防范处置。配合国 家、省市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协助建立健全全县金融风险 监测预警体系。协助建立健全全县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 制。

  (七) 协助做好对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 租赁公司、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管理工 作。

  (八) 协助做好对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管理、规范引导全 县民间融资、引导新兴金融业规范发展等工作。协同国家、省市 金融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监管,建立健全工作 机制。

  (九)做好全县金融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金融人才 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 才的政策。参与指导全县金融管理人才培训和国际交流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金融工作的指导 方针和任务,深化金融工作“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 加强与国家、省市县金融监管体系的衔接,促进各类金融组织规 范发展,积极引导其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 维护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