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羁押被逮捕、刑事拘留的案犯;实施监所管理,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安全措施;对在押犯进行思想教育,劳动改造和考核短刑犯;配合开展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对判决服刑的罪犯押解投劳,对余刑三个月以下的罪犯执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