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723000000/2023-260327 发布机构: 县府办
文号: 武政办〔2023〕28号 有效性: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完善委托乡镇(街道)办理规划审批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县府办     发布时间: 2023-07-20 09:23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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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完善委托乡镇(街道)办理规划审批的通知》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委托乡镇(街道)办理规划审批的通知〉的通知》(武政办〔2019〕13号)同步废止。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完善委托乡镇(街道)办理规划审批的通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全面优化服务举措,逐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效能。现结合工作实际,将委托乡镇(街道)办理规划审批事项调整完善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一)一般工业类项目(除小微园)。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批、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批后修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由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受理并负责初审、经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审定及发证。

(二)村公益公建类项目、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及经营性入市用地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批、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批后修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由各乡镇街道受理并负责初审、经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审定及发证。

(三)国有出让、国有划拨的个人建房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批、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批后修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由各乡镇街道受理并负责初审、经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审定及发证。

(四)农村村民建房类项目。

1.村庄规划范围内的农民建房。规划方案审批、规划方案批后修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划核实由乡镇街道办理。每季度末将农民建房的规划审批情况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2.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的农民建房。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批、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批后修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由各乡镇街道受理并负责初审、经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审定及发证。

二、职责分工

(一)乡镇(街道)、开发区职责。

1.建立健全审批制度。规划审批应严格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相关规划,不得在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外作出规划许可,也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作出建房许可。应全面实施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和项目建设全程监管制度,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

2.明确规划审批经办人员及负责人,严格根据委托事项、范围办理,做好审核把关工作。遇到政策问题或重大业务技术难题,及时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解决。

(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责。

1.定期组织乡镇(街道)规划管理人员、分管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

2.对规划审批事项开展不定期抽查,加强对规划审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做好备案管理。

附件下载:关于转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完善委托乡镇(街道)办理规划审批的通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