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72300260131XN/2023-260971 | 发布机构: | 县统计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7-21 15:31 |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温泉度假区: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要求,普查区域划分、绘图工作和“两员”选聘工作要求在单位清查工作开展前完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 、高度重视普查区划分和“两员”选聘工作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第五次经济普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采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采集数据,对普查区划分和普查队伍提出更高的要求。普查区划分和“两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是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温泉度假区要高度重视普查区划分和“两员”选聘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关于普查区域划分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温泉度假区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好本行政区域的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1.原则上按照民政部门批准的行政区划进行普查区划分,每个村(居)民委员会管辖的地域范围为一个普查区。2.每个普查区均为完整、封闭的区域。各普查区不交叉、不重叠,相邻普查区之间只能有一条边界线,同一乡级区域内普查区合并后应完整覆盖该乡级行政区域。3.对于区域较大、单位、个体户较多的普查区,可将一个普查区划分为若干个普查小区,并明确边界。原则上一个普查小区内的单位(含个体经营户)不超过150家。
三、关于“两员”选聘
(一)选聘原则。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温泉度假区经普办应根据企业法人单位与个体单位数配备“两员”。原则上,每个150个调查单位配备1名普查员,每5-10名普查员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二)选聘普查员原则上具备以下条件:1.思想积极进步,政治基础好;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具有一定经济、财务、统计和计算机知识;3.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认真负责;4.经培训能够使用PAD独立开展工作;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要求在 55周岁以下。普查指导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要求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熟悉普查区(普查小区)情况;具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两员”可以在大中专毕业生及社会人员中聘用,也可从企事业、机关单位中从事统计、会计人员、综治部门的“网格员”和驻村干部、村居民委员会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社区工作者中协商调用,从事过大型普查、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员优先。
四、工作要求
划分普查区和选聘普查员工作量大、要求高,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温泉度假区应予以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全力做好此项工作。“两员”名单在7月28日前通过浙政钉上报县经普办。
联系人:潘超姿 联系电话:18757952580。
武义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