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1923/2023-261091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社保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7-24 16:36 |
各镇、街、联盟,县直属各单位:
根据《武义县民营工业企业新居民购房券实施意见(试行)》(武政办〔2021〕81号)有关精神,现就民营工业企业新居民购房券发放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上一年度武义县纳税“双百”中的民营工业企业外来员工。
二、适用条件
申领购房券的员工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员工需在武义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三年及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取得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称的员工,在武义企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年限可放宽至一年。
(二)员工当年在武义县域内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
(三)申请人夫妻双方均为非武义户籍,包括原外地户籍现已迁入武义,但不享受农村宅基地分配的新居民。
三、分配办法
(一)购房券采用限额制管理。民营工业企业入选上一年度纳税百强的可申领4张购房券,入选纳税先进的可申领3张购房券。
(二)企业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将购房券优先分配给本企业技能等级水平高、贡献大、工作年限长的优秀员工。每个员工只能享受一张购房券。
(三)购房券实行实名制管理,仅限申请人本人使用,且房屋所有权须为申请人单独所有或与他人共同所有。
(四)购房券按年度发放,限当年度有效,期满未购房或未申请的,此券自动失效。一套房只可享受一张购房券。
四、补助标准
每张购房券补助额度为3万元。
五、购房券补助兑现流程
购房券申领采用全年受理、分批审核、分批发放的方式进行。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人才之家”,下拉至“区县特色”,选择“武义县”,点击“新居民购房券”进入申请。无人才码的申请人填写附件1表格,与其它材料一起提交至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力社保局)603办公室。
(二)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资规局、县住建局进行审核,并在相应的不动产权证和交易系统中进行备注。
(三)公示。县人力社保局将审核结果在武义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发放。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补贴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一次性发放。
六、附则
(一)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券申请条件,或符合其他住房补助政策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二)因离婚、赠与、出售等原因在武义有房产交易记录的,视为非首套房。
(三)享受购房券的所购住房满3年后方可转让,若所购住房未满3年转让的,退回补助资金。
(四)企业及申请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取得补助资格并获得购房补助的,经核查属实的,责令退回补助资金且2年内不得享受该政策。
(五)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武义县民营工业企业新居民购房券申请表》
武义县财政局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2日
武义县民营工业企业新居民
购房券申请表
工作单位(盖章):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所在地 | |||||||
学历学位 | 政治面貌 | |||||||
现任职务 | 联系方式 | |||||||
在武社保缴纳时间 | 职称或技能等级 | |||||||
配偶姓名及户籍所在地 | 配偶 身份证号码 | |||||||
开户银行 及账号 | 申请金额 | |||||||
房产座落 | 小区 幢 单元 室 | |||||||
本人承诺 | 1、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无虚假信息; 2、该房产产权登记未满3年转让,本人自愿全额退还补助款。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意见 | 经审核,申请人及配偶所购房产为第 套住房。 所购商品住房为二手房,请填写: 产权登记日期为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意见 | 经审核,申请人及配偶于 年 月 日在武义县城区内购买商品住房, 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填写有或无)。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1.此表一式两份。2.需附材料: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劳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