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471651600C/2023-262243 | 发布机构: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8-17 11:20 |
《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标准(试行)》于2023年8月3日在(http://www.zjwy.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2023年8月15日,我单位未收到公众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壶山街道解放中街32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编:321200。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wuyizfj@126.com。
联系人:夏佳晨 联系电话:0579-89096355
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