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300260123X6/2023-262295 发布机构: 武义县农业农村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8-18 17:19

关于做好2023 年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3-08-18 17:19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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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推动我县家庭农场培育工作,发挥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共富带动、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省、市相关考核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与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1、2023 年度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与监测工作按照《武义县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办法》(武农[2021]61 号)要求进行,其中家庭农场是否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不再作为申报条件,没有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的家庭农场,可取名为“﹡﹡﹡﹡乡镇(街道)﹡﹡(户主姓名)家庭农场”,也可自行取含“家庭农场”字样的农场名称。

2、各乡镇街道按照《办法》要求,指导推荐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家庭农场申报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同时对2019 年度和2021年度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进行监测(省级或市级示范性的家庭农场以省市监测为准)。各乡镇街道对申报和监测的农场进行审核后,于2023 年9 月10 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各乡镇街道要同步做好省、市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创建推荐和“浙江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据库”录入更新工作。

4、申报和监测的家庭农场需填报《武义县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表(监测表)》,并提交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申报和监测的家庭农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鲍路鹏15957910502(770502)

祝佩珍13958473959(673959)

 

武义县农业农村局

2023 年8 月14 日

关于做好2023年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