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水利领域 >>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 >> 取用水

关于浙江省武义温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3-08-30 09:07

信息来源:县水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分享:

浙江省武义温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出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水许可申请和《浙江省武义温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温泉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收悉。

经实地现场踏勘和专家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批准浙江省武义温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申请,具体批复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主要结论及专家组评审意见,同意你单位在武义县熟溪街道溪里330大井(东经119°48′22″,北纬29°50′30″)的取水许可申请,同意取水规模1563 m³/d,年取水量49.6万m³,取水水源可靠。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请做好安装在取水口的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的维护工作,确保监测数据能接入浙江省水资源监控信息平台,加强计量系统的校核和管护,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准确计量。

三、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你单位需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持相关证明资料,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四、你单位应当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申请延续许可,否则以注销处理。

五、你单位应自觉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每年年底前要及时向我局反馈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报送当年取水总结,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

六、在用水过程中注意节水技术运用,控制管网漏损率,在生产过程中同时开展节水工作。


武义县水务局  

2023年6月13日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