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23X6/2023-263354 | 发布机构: | 武义县农业农村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9-11 11:27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等3部门关于做好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相关政策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18〕1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度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财政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条件
补助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大学毕业生:
(一)在县域内专职从事种植业、养殖业达到一定规模的法人代表、家庭农场主或承包户主,承包土地期限在5年以上并签订规范化承包(流转)合同的 ;
(二)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任理事长,并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在经主管部门评定的县级以上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期在一年以上,办理相应社会保险,年基本报酬不少于2万元的。
二、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连续补助3年。
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补助和浙委办发〔2017〕46号文件规定的初次创办现代农业企业的创业补贴、到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补助工作流程
(一)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按要求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报《武义县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财政补助申报表》,并提交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所在镇、街、联盟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审查意见及申报材料在2023年9月22日前报送武义县农业农村局。
(三)联审。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会同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联审。
(四)拨付。联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付补助资金。
附件:武义县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财政补助申报表
武义县农业农村局 武义县财政局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6日
附件:
武义县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财政补助申报表
单位:亩/头/只/羽 / 群/万元
申报单位名称 (个人姓名) | (盖章) | 已享受财政补助年数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
种植或养殖规模 | 年销售收入 | ||||
聘用大学毕业生姓名 | 年 龄 | ||||
从事现代农业时间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联系电话 | ||||
银行开户行及账号 (必须是大学毕业生 本人) | |||||
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财政部门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