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金华市职工“技能提升行动”专项经费补助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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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直各系统工委,省属有关单位工会,有关基层工会: 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金华市总工会将组织开展2024年金华市职工“技能提升行动”专项经费补助,现就补助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技能提升补助对象要求是本市工会会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线职工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同等条件下,适当优先补助各级劳模工匠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机关、事业单位不属于补助对象。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入职后参加技能提升,并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浙江省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等不列入补助范围。证书以省人力社保厅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二、补助标准及名额 (一)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补助对象按每人500元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已获得过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同类补助的职工,不予重复补助。 (二)补助名额。计划补助640人。 三、补助流程 (一)活动预热。活动发起后,技能提升补助于11月26日-27日开展预热,金华市总工会根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通过“浙江数字工会治理端”(https://zjszgh.org.cn/webAdmin/login)为下级工会分配资助名额,设置报名人数。职工可登录“浙里办APP-“数字工会”-“双提升”应用进行试操作。未录入“数字工会”实名数据库的职工,可填报《浙江工会会员证明表》或通过“一键入会”完善会员信息。 (二)职工申报。符合条件的职工,可进入“双提升”应用在线填报或核对个人基本信息、证书信息、补充信息等申请资料并点击提交(见附件2)。未录入“数字工会”实名数据库的职工,需完善会员信息后申报。被退回资料的职工,需在关闭前完成修改提交,逾期未完善提交,将视作放弃申报。技能提升补助,11月28日上午10时开放申报,12月10日10时关闭申报。报名额满后,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通道。申报关闭后,未满额地区剩余名额将由金华市总工会收回调剂。 (三)逐级审核。活动采取系统自动审核为主、县(市、区)总工会(或市本级工委)审核确认的方式,对职工申报资料按申报时间先后进行逐级审核。由市总工会上报完成最终确认。审核员可登录“浙江数字工会治理端”进行审核上报,11月29日开始审核,12月11日结束审核。 (四)名单公示。由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市产业(工委)从系统中导出拟公示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金华市总工会,金华市总工会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总工会,并在“浙里办”APP公示7天。 (五)资金发放。公示结束后,金华市总工会根据全市实际申报情况审定结果,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各县(市、区)总工会,县(市、区)总工会将补助统一发放到职工本人银行卡账户,市本级的职工由金华市总工会直接发放到职工本人银行卡账户。 四、 工作要求 “技能提升行动”专项经费补助是用于职工技能提升的专项经费,必须坚持实名制发放。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职工申报材料的审核、复查,按要求做好逐级上报。若职工填报错误,由各级工会按要求进行一对一复核,确保精准发放。要配合市总工会对申请补助和资金发放进行监督,每年抽取一定比例的样本进行核查。各县(市、区)总工会结合实际开展配套补助。 附件:
金华市总工会 2024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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