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24年1月29日由武义县卫生健康局正式印发,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现对相关政策作出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武义县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管理,进一步提高预防性体检服务质量,县卫健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本《管理办法》,用以进一步保障我县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的通知》(武卫健〔2019〕38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对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公共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进行要求。主要分为八个部分:
(一)适用对象。年满16周岁以上,在本县直接从事食品、化妆品生产、药械生产经营以及公共场所(含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从事饮用水供/管水、水质处理器/材料、餐饮具集中消毒、消毒产品生产)的从业人员。
(二)体检对象与项目。明确食品(包括化妆品)、药械、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体检项目。
(三)相关部门单位职责。明确预防性体检经费保障由县财政负责;食品、化妆品、药械等从业人员身份的审核确认及体检卡发放等工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预防性体检经费拨付等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身份的审核、确认及体检卡发放等工作由县卫生监督所负责;从业人员依法开展医学诊查,并出具健康检查证明等工作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
(四)身份审核所需材料。明确从业人员在接受预防性体检公共服务时应向体检卡发放机构提交单位证照、用工证明、身份证明。
(五)材料审核与体检。明确体检卡发放机构材料审核流程和定点医疗机构体检流程。
(六)体检档案台账管理。明确体检卡发放机构和定点 医疗机构的台账管理要求。
(七)项目监督考核管理。明确预防性体检项目监督考核管理方式和部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
(八)注意事项。本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解读机关:武义县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周晓勒
联系电话:0579-890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