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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周 | 爱水护水 “执法蓝”在行动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3-28 09:43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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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22日是第三十二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三十七届“中国水周”。我国纪念202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主题为“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有效防止水事违法活动的发生。
       水是生命之源,我们的日常生活处处离不开水资源,然而现实生活中,污染饮用水源、向水体排放废弃物、道路污放污水等现象时有发生,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案例吧。
     案例一:擅自垂钓
     2024年2月20日,当事人汤某某用路亚竿在武义县青岭水库内垂钓,该行为属于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条,对其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决定。鱼饵含有各类影响水质的毒素,这些毒素直接会污染水体,对饮用水源构成严重威胁。
     案例二:擅自取水
     2024年1月18日,当事人伍某某在武义县桐琴镇桐水湿地公园旁江北大桥上擅自用扳手和黄色的管子打开消防栓取水,对其驾驶的浙G某重型货车的水箱进行加水。伍某某未经批准擅自通过消防专用供水设施用水,执法机关对其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决定。消防栓用水是“救命水”,频繁使用消防栓取水会导致出水压力减小,严重影响灭火效果,危及公共安全。
      案例三:排放污水
     2023年11月9日,武义某工贸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围墙北侧底部的雨水洞口排放污水,排放区域位于武义县泉溪镇金岩山工业区纵一路与金横二路交叉口往东约260米处,该污水为经ab剂凝聚过滤油漆残渣后排出的水,该行为属于在道路上排放污水,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500元的行政处罚。道路排放污水对人体健康、动植物、土壤和环境都有严重的危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
     案例四:排放废弃物
     2023年5月1日,武义某土石方工程队在武义县熟溪街道郭溪线延伸工程工地进行桥体桩基附近的土石方开挖、填筑作业时,将黄泥土堆放在熟溪河上游双坑溪河道内,使污水与黄泥冲刷进河水内,导致河道污染。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处以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黄泥水冲刷入河道,会形成“黄色污染带”,污染局部水域环境,还可能改变河床形态,威胁行洪安全。
     节约用水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联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维护县域内水清、岸绿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