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8403287B/2024-251200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3-06 16:45 |
关于征询自动站增设电子围栏项目报价的函
各相关专业机构:
为提高严格防范和惩处人为干扰干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能力,并根据浙江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辅助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和浙江省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辅助设施建设指南的要求,我站拟委托专业机构对自动站增设电子围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最终以资质较优、报价最低原则综合评价选择委托机构。
专业机构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收费合理,遵守行业规矩,廉洁自律。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3.具备相关资质并有同类工作经验,符合相关要求(附件1)并完成增设电子围栏项目。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最高限价不得高于8.2万元整。
6.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请有意向参与合作的专业机构,在2024年3月11日下班前,将报价函填报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随同有关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有关业绩)放入档案袋里密封(档案袋不密封视为无效,一式贰份),再寄回武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通信地址:武义县北岭新区芳草路2号,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方式:13735749921。
附件:1.相关要求
2.《报价函》
武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2024年3月6日
附件1
相关要求
一、自动站点信息
序号 | 区域 | 站点 类型 | 站点名称 |
1 | 武义县 | 水站 | 长安坝站 |
2 | 水站 | 范村站 |
二、定义
1.被服务方:指采购方,即武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2.服务方:指参与报价或实施该项目的专业机构
三、参照的标准和规范
(一)《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采排水技术要求(试行)》(总站水字[2019]649号)
(二)《浙江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浙环函[2020]127号)
(三)《2021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21]88号)
(四)国务院《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
(五)《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浙环函[2020]127号)
(六)浙江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辅助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和浙江省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辅助设施建设指南
四、服务内容
将上述自动站点按照标准、规范及服务要求增设电子围栏,负责安装和调试,提供综合服务,确保服务期间符合电子围栏的技术和功能要求,项目中的所有设备和设施归属服务方。
五、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壹年(合同签订后起算)。
付款方式根据考核结果按年一次性支付。支付时间为合同期满30日内。
工期要求:2024年3月20日前完工,调试完成且联网发布信息。
六、服务要求
(一)水站电子围栏服务要求
利用高低位全景AI摄像头、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电子围栏,实现“智能发现-智能预警-实时监控-抓拍取证”闭环管理,提升智能预警和防范人为干扰能力。
1.设备组成
水站电子围栏由AI摄像头、警示语音喇叭、管理系统等组成。摄像头包括高位全景AI摄像头和低位AI摄像头,数量根据水站实际情况确定。
2.监控范围
电子围栏监控范围必须覆盖水站站房围栏(无围栏的以站房20米为界)和采水口及周边20米,尽可能覆盖水站采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200米(湖库采水口周边500米)。
3.监控对象
水站电子围栏主要监控以下情形:
(1)非运维人员违规进入站房及采水口周边;
(2)河流改道或断流;
(3)设置人工喷泉、曝气等增氧设施;
(4)河道整治施工;
(5)投放生物、化学药剂等;
(6)破坏监测设备、采水设施、电力和通讯线路、其它辅助设施;
(7)其他人为干扰监测行为。
4.技术要求
采用高清摄像头,提供精准侦测、报警、联动跟踪,可方便实现电子围栏区域设置,实现站房、采水口无死角全覆盖。
可通过智能算法有效别除飞鸟、动物、树叶等干扰,可针对1公里的100m×100m的范围进行电子围栏识别;识别物体的大小不小于0.5m×0.5m。
具备声光警戒功能,内置扬声器,声音内容可自定义。
可通过人脸识别、APP和管理系统三种方式进行电子围栏功能的开启或关闭。
管理系统具有远程监管、查看和反控实时视频、人员越界告警、绘制越界线以及告警分析报告等功能。
录像存储时间至少1个月。
七、考核表
服务费核算办法
(1)总分在90分(含)以上,全额支付当季服务费用;
(2)考核总分在80(含)-90分(不含)之间,按实际得分值/90的比例支付服务费;
(3)考核总分在60(含)-80分(不含)之间,按(实际得分值/90)*0.7的比例支付服务费;
(4)考核结果在60分(不含)以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考核要求 | 平台统计情况 | 得分 |
设备在线率(20分) | 每考核周期内,武义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点6台设备,6*30作为基数;所有设备该周期故障离线天数长作为考核项(当日离线12小时及以上,视作当日离线));设备在线率=故障离线天数/基数,当设备离线率高于5%(含)的扣5分,高于10%扣10分,高于15%扣15分,高于20%扣20。下一周期清零。(部分站点因进站申请时间较长,进站维修申请时间不纳入考核范围。) | ||
服务响应情况(20分) | 能及时对甲方服务要求进行响应,按实际情况打分。 | ||
后续技术支撑(20分) | 本服务所涉及平台功能,服务提供方在省内其他地市有更新版本功能等情况,应在1-2个月内免费给予升级。 本服务所涉及平台功能有更新版本功能等情况,应在1-2个月内免费给予相应系统操作等培训。 | ||
质量保障(20分) | 在运维期内,需至少提供1次上站维护服务,需提供运维服务报告(包含上站时间,照片等信息),若未能提供扣20分。 | ||
应急服务情况(20分) | 有良好的应急能力。按实际情况打分。 | ||
总 分 |
八、被服务方和服务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被服务方的责任和义务
1.被服务方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明确需要变动的,必须征得服务方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
2.被服务方在使用电子围栏设备、设施及系统开展各项业务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二)服务方责任和义务
1.服务方提供增设电子围栏项目的所有设备和设施(归属服务方),并负责安装和调试。
2.服务方为被服务方提供综合服务,确保符合电子围栏的技术和功能符合要求。包括:日常抢修、日常调试维护等服务。
3.服务方7*24维护服务热线以响应被服务方需求。
附件2
报价函
武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贵站的《关于征询自动站增设电子围栏项目报价的函》,包括附件均已收悉。经认真讨论研究后,我公司愿意参与你们这次组织的专业机构优选,具体内容如下:
报价单位 | 负责人 | 服务费用(元) |
备注:1.服务费用(元)填写服务期限一年的费用(时间计合同签订起一年)。 2.该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完成该项目的所有设备与设施属于服务方,服务方满足相关要求,保证在服务期限内电子围栏功能正常运行,被服务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