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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来源: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4-10 10:40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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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武义县壶山街道芳草路2号 负责人: 顾曙波 联系电话: 87673610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作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督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二)编制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发布县级环境状况公报;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

(三)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责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涉及环保的许可事项。

(四)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县减排目标。根据国家、省、市、县核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噪声、光及机动车尾气等的污染防治和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重点流域、区域、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收费工作;组织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

(六)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协调、监督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七)监督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做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有机食品认证、环保产品认定工作。

(八)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监督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以及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管。

(九)负责环境监察与稽查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十)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监督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环境信息和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十一)负责提出环境保护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