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23X6/2024-259441 | 发布机构: | 武义县农业农村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4-26 11:27 |
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
为了提升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能力和水平,示范带动优质高效植保药械,促进农药减量增效,保障我县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武义县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若干政策操作细则》(武农〔2022〕91号)文件精神,将在我县开展2024年水稻病虫害防治社会化服务组织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组织备案条件
(一)具有合法经营实体。在武义县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明确的法人主体,营业内容符合植保社会化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或统防统治服务等范围的专业合作社、公司或其他企业。
(二)具有与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相适应的办公、仓储条件和为农民提供技术咨询、交流的场所。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防治预案、仓储设施和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农药、植保器械仓库的设置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具有与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相适应的新型高效植保器械和相对稳定的植保专业化服务队伍。至少配备8台以上产权清晰的无人机等“飞防”设备(无人机品牌仅限大疆、极飞)和具有相应的专业操作人员,并为操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至少有1名以上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农作物植保员初级工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农业技术人员。
(四)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服务合同管理、田间作业和档案记录等管理制度。
(五)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与服务对象间飞防作业后双方产生纠纷,未得到妥善处置的,不予备案,近3年纠纷次数超过3次的,不予备案。
二、备案材料
服务组织营业执照、植保机械设备清单及佐证材料、服务作业人员名单及培训证明、机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社会化服务组织备案表、办公场地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办公环境照片、相关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三、备案要求
本次备案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0日前,备案公示后开展病虫害防治服务可申报相关补助。各参与备案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可向县农业农村局粮油技术推广站递交电子版和纸质装订文本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巩晨阳,联系电话:729903。各乡镇、街道应及时掌握辖区范围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情况,协助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备案并实施不定期监督管理,确保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服务科学有序,保障我县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武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社会化服务组织备案表
一、基本情况 | |||||||||||||||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 |||||||||||||||
详细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金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二、防治人员(人) | |||||||||||||||
从业人员数 | 其中 | ||||||||||||||
固定从 业人员 | 植保技术员 | 无人机飞手 | 参加工伤 保险人员 | ||||||||||||
三、植保器械及防治能力(台/套、亩) | |||||||||||||||
植保无人机 | 喷杆喷雾机 | 风送喷雾机 | 担架喷雾机 | 其他器械 | 合计 | 日作业能力 | |||||||||
四、统防统治面积(亩) | |||||||||||||||
作物名称 | 水稻 | 小麦 | 油菜 | 玉米 | |||||||||||
计划防治面积 | |||||||||||||||
其中自有面积 | |||||||||||||||
实际防治面积 | |||||||||||||||
五、参加培训记录 | |||||||||||||||
培训时间 | 培训内容 | 培训机构 | |||||||||||||
填表人(签字或盖章):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