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了做好武义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持证随迁子女就学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27号)和《金华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金市教基〔2024〕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武义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
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持证随迁子女就学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27号)
5.《金华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金市教基〔2024〕3号)
6.《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办〔2023〕3号)
三、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对象是哪些?
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初中招生入学对象为:2024年小学毕业学生。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缓学申请。
四、新生户籍迁移截止到什么时间?
户籍迁移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
五、、报名城区公办学校适龄学生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城区公办学校:
1.户籍在城区学校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2.户籍不在城区学校学区范围但家庭在城区拥有不动产(住宅)的适龄儿童少年。
六、县外户籍随迁子女报名公办学校需具备哪些条件?
县外户籍随迁子女报名公办学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家庭在武义县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如果家庭在县城购买不动产(住宅)的,可报名城区公办学校,如果家庭在县城外其它区域购买不动产(住宅)的,可报名农村公办学校。
2.父母一方参加我县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或持有我县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居住证,而且参与我县积分管理的随迁子女可报名农村公办学校。积分办法按《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办〔2023〕3号)执行。
七、报名信息录入后,学校按什么顺序录取?如果未被录取的可到哪里就读?
1.城区公办学校按生源类别依次录取,顺序如下:
(1)本学区内一类生;
(2)本学区外符合“长幼随学”条件的一类生(长幼均为户籍生);
(3)本学区内符合“长幼随学”条件的二类生;
(4)本学区内二类生;
(5)本学区外同时符合“长幼随学”和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
前一类录取后还有空余学额再录取后一类,同一类满足条件时间长者优先,额满为止;超额部分生源在城区学校统筹调剂录取。
2.农村公办学校按以下顺序录取:
(1)户籍在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2)学区外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或家庭在武义县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新市民子女;
(3)父母参与我县积分管理的新市民子女。
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尽最大可能接受新市民子女的入学申请,并按积分高低顺序录取。由于学额已满未被录取的可以参加第二批和第二阶段的报名。
八、适龄新生需要到学校现场报名吗?
不用。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网上报名,新生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录取、结果公布等流程均在招生录取平台进行。符合各类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监护人通过浙里办APP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平台报名,报名时按要求准确填写户籍、家庭不动产等信息。
报名、录取结束后,确有需要到学校现场进行确认的,学校将会电话或短信通知。
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录取流程如何安排?
我县义务段学校招生流程包括报名信息登记、材料核验、录取及结果公布等,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 具 体 安 排 |
6月1日-2日 | 一类生(学区内户籍生)、入读新纪元双语学校的新生网上报名登记 |
6月4日 | 新纪元双语学校电脑派位录取并公布结果 |
6月7日 | 一类生(学区内户籍生)录取并公布结果 |
6月8日-9日 | 二类生网上报名登记 |
6月14日 | 二类生录取并公布结果 |
6月15日-16日 | 三类生第一批次网上报名登记 |
6月19日 | 第一批次报名的三类生录取并公布结果 |
6月21日 | 公布农村小学空余学位 |
6月22日-23日 | 第一批未被录取的小学适龄儿童到学位空余学校线下报名,6月23日前完成录取。 |
6月24日-25日 | 三类生第二批次网上报名登记 |
6月27日 | 第二批次报名的三类生录取并公布结果 |
6月28日 | 公布农村初中学校空余学位 |
6月29日-30日 | 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初中适龄新生到学位空余学校线下报名,6月30日前完成录取。 |
十、怎么理解“泉溪中学单列计划,与东皋中学统筹招生”?
“泉溪中学单列计划,与东皋中学统筹招生”是指东皋中学和泉溪中学分设报名入口,桐琴镇、泉溪镇(分别含所在区域新居民子女)的生源可以选择其中一所学校报名,分校按招生计划录取。被泉溪中学录取的学生在泉溪中学校舍未投入使用前借用东皋中学校园学习生活,由东皋中学管理。泉溪中学投入使用后, 这部分学生搬迁至泉溪中学就读。
十一、符合城区学校“长幼随学”的新生如何报名?
符合城区公办学校“长幼随学”政策且有意愿的家长于5月18日带户口本、家庭房产信息等向随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材料审核并按生源类别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
十二、报名民办学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按什么顺序录取?
具有武义县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域内具有不动产权证、参加武义社会保险满6个月、持有武义县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居住证四个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可报名民办学校。
报名民办学校的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的,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在公证机构的公证下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十三、报名民办学校的新生,电脑派位未被录取怎么办?
电脑派位时未被录取的可以向公办学校报名,公办学校按原生源类别靠后排序录取。
十四、未按规定时间报名怎么办?
招生报名、录取按公布时间进行,请按时报名,录取过程中不保留学位。不按时报名且对应学校已经没有学位的,调剂至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解读机关:武义县教育局
解读人:武义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涂小中
联系方式:0579-87697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