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3002601627P/2024-260576 发布机构: 新宅镇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5-27 10:06

关于调整新宅镇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消防管理站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来源: 新宅镇     发布时间: 2024-05-27 10:06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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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镇属单位:

为加强对全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决定成立新宅镇应急管理委员会,具体通知如下:

新宅镇应急管理委员会是新宅镇党委政府应急管理的协调机构,主要任务是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辖区的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新宅镇应对突发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审议本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新宅镇应急管理委员会由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

一、新宅镇应急管理委员会

主    任:朱方炜、吕伟滔

常务副主任:张军良

副 主 任:吴红宣、蒋海浪、俞兆国、陈  罡、曾萱罄、赵亚东、李  广、涂  健、徐  咪、程  豫

成    员:邓  俊、金宇俊、金国安、方延力、项晓茂、汪胡建、曹慧慧、何威羚、巩晨毅、陈晓峰、邹雨薰

新宅镇应急管理委员会根据本新宅镇实际和职责分工,设立以下专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1.生产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宣传落实,指导督促开展本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紧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分管责任人:张军良   成  员:金宇俊、项晓茂

2.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农业、水利、民政等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重点聚焦农业生产、农机、民宿、农家乐、水务、水利工程、社会福利院(养老机构)、宗教场所等方面事故防控工作。

分管负责人:张军良   成员:何威羚、汪胡建

3.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针对护林员、专业及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员等从事护林防火的人员,突出森林火灾预防和安全处置扑救等专业知识的宣传;针对祭祖人员,突出文明祭祀、案例和法律责任的宣传;针对外来游客、林区群众、林区作业和经营活动人员,突出安全用火、火场避险、反面案例和法律责任的宣传。

4.火场指挥组:由人武部长赵亚东担任组长,副镇长涂健为副组长,(平时值班组长由当日值班领导担任),火场指挥由镇专职消防队、镇应急救援分队、镇机关全体干部三个扑救小组组成。

一组:组长金宇俊、副组长项晓茂。组员:陈晓峰、邹雨薰、何子红、李新宏、陈景阳、罗  毅、吴小露、金小龙。

二组:组长金国安、副组长何威羚。组员:吴忠林、陈伟平、陈森法、吴桂增、陈樟海、陈国武、吴国平、吴仕寿、傅庆塘、蓝献军、郑新军、周松平、吴邦法、陈军勇、何威羚、汪胡建、巩晨毅、刘永亮、颜潇彬。

三组:组长蒋海浪、副组长张军良。组员:镇未编组全体干部。

5.防灾减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完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体制,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各主要灾种指挥机构负责相应自然灾害的防范部署和应急指挥,加强部门资源统筹和工作协同,大力提高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及时掌握各种自然灾害信息,根据预案要求,及时对外发布预警信息。

分管责任人:张军良   成  员:金宇俊、金国安、项晓茂、汪胡建、巩晨毅

6.旅游救援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文化、

旅游、体育等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重点聚焦大型文体活动、大型游乐设施、室内封闭景点、影院、旅游新业态、体育、旅游饭店(酒店)、民宿、农家乐等方面事故防控工作。

分管责任人:陈  罡   成  员:金宇捷

7.城市建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建筑施工、城市运行、地质灾害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重点聚焦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特殊建设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及路面塌陷、城镇燃气、城市桥梁隧道、废弃物处置、地质灾害等方面事故防控工作。

分管责任人:张军良   成  员:巩晨毅

8.道路交通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道路运输、交通安全、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重点聚焦大中型客车、渣土车、水泥搅拌车及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农村道路交通运输、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事故防控工作。

分管责任人:吴红宣   成  员:曹慧慧

9.消防救援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应急救援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在镇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属地火灾扑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等工作,组织专职消防队开展日常培训、拉练等工作,熟悉救援设备操作方法和应急救援流程,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分管负责人:张军良   成  员:金宇俊、项晓茂

二、新宅镇应急消防管理站

站  长:蒋海浪

专职副站长:金宇俊(兼新宅镇专职消防队队长)

副  站  长:吴红宣、陈  罡、张军良、涂  健

成    员:项晓茂、王  兴、巩晨毅、颜潇彬

协 管 员:陈晓锋、邹雨薰

各部门、人员职责看附件

附件:1.新宅镇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2.新宅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作职责

3.新宅镇应急消防管理站站长职责

4.新宅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作人员职责

5.应急协管员工作职责

6.新宅镇专职消防队工作职责

附件1

新宅镇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以及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

2.研究部署、督促指导全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3.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4.分析全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5.负责全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

6.必要时,根据上级指令,协调有关单位参与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7.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新宅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作职责

承担应消委办、防灾委办(防指办、减灾办、防震办、森防办等)工作职责;

负责辖区内相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和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统筹领导综合应急救援队(专职消防队、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协调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统筹指导辖区企业、社会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

依法受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消防救援大队赋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行政执法工作;

按照创建标准积极推进应急消防管理站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组织和指导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协助做好对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配合辖区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承办镇人民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3

新宅镇应急消防管理站站长职责

1.全面主持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作;

2.带领应急消防管理站全体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

3.抓好应急消防管理站业务建设,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4.提出各项工作计划、方案,抓好工作的安排、落实,制定执法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督促应急消防管理站全体人员按时完成执法检查、举报查处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5.主持召开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组织学习、交流工作进展,分析、讨论案件案情;

6.协调各方工作关系,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治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日常联系;

7.带头学习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知识;

8.组织做好对村、社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自然灾害工作的考核;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4

新宅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履行消防检查职责。

2.根据应急消防管理站职能,结合岗位工作实际,落实工作目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3.坚决完成站长、副站长下达的各项任务,严格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治动态和信息,积极做好各种防范措施,确保实现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4.认真落实站内的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管理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5.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5

应急协管员工作职责

1.协助配合开展安全生产管理、防灾减灾统计等工作;

2.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3.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生产安全、自然灾害事故隐患,应当告知生产经营单位改正或者排除,并及时向镇应急消防管理站负责人报告;

4.负责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负责参与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保护、人员和财产抢救、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7.负责采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防灾减灾救灾基础数据,协助镇政府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台账,实现动态监管。

附件6

新宅镇专职消防队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应急救援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在镇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属地火灾扑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等工作;

2.日常火灾预警时,受市消防救援大队调度;接受市森防指森林火灾扑救调度;日常其他综合类救援工作,听从镇政府调度,并配合做好镇(街道、区)综合应急救援支援工作;

3.当发生情节较重和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时,听从市应急指挥中心或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指挥;

4.接受镇应急消防管理站的日常统筹管理;

5.接受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森林火灾扑救业务培训、拉练和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的消防业务培训,组织队员开展日常培训、拉练等工作,熟悉救援设备操作方法和应急救援流程,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6.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规范队伍管理,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账;

7.制定灭火作战和其他综合类应急救援方案,明确应急救援流程;定期维护、保养应急救援装备、设施,确保完好;

8.参与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9.协助做好对村(社区)志愿消防队、企业专职队和社会义务救援力量的业务指导;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