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义县生育第二孩、第三孩孕期健康检查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县卫健局     发布时间: 2024-05-28 11:18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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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723350087302Y/2024-260645 发文机关: 武义县卫生健康局
文 号: 武卫健〔2024〕75号 成文日期: 2024-05-26
统一编号: GWYD67-2024-00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 效 性: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计划生育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优化生育政策落实,特制定《武义县生育第二孩、第三孩孕期健康检查补助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武义县卫生健康局             武义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6日

武义县生育第二孩、第三孩孕期健康

检查补助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释放生育潜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落实生育第二孩、第三孩孕期健康检查补助,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对象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2023年11月4日零时起,按政策生育第二孩、第三孩,在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孕期健康检查服务,且在有资质的助产机构分娩的武义县户籍妇女(包括县外嫁入,丈夫户籍为武义县户籍的妇女),同时出生子女户口在本县出生申报的。

(二)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养的子女;

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三)已在本县范围外享受孕期健康检查补助(包括待遇相当的孕期健康检查补助)的不重复享受。

二、补助标准

按照生育每次每户1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三、资金来源

第二孩、第三孩孕期健康检查补助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四、补助方式

(一)申报接收单位

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多次检查,一次性申领”的原则,向武义县妇幼保健院提出补助申请。

(二)申报所需材料

《武义县生育第二孩、第三孩孕期健康检查补助申请表》,夫妻双方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夫妻共同生育的第一孩或第一、二孩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第一孩或第一、二孩子女户口本,生育登记服务单等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

(三)申报流程

1.申请。每季度提交申请,原则上夫妻双方应于成功生育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2.受理审核。武义县妇幼保健院对申请补助对象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确定拟补助对象名单。

3.发放。按季度拨付上季度审核通过的孕期健康检查补助款。

五、其他事项

(一)补助资金严禁挪用和虚报。

(二)各级助产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告知服务对象申请补助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武义县妇幼保健院要细化工作流程,做好符合条件对象的资料审核和资金补助工作。对不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的家庭视同放弃申领。

(三)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六、本办法从2024年6月30日起实施。

附件:武义县生育第二孩、第三孩孕期健康检查补助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