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作风建设、干部人事、人才工作、意识形态、统战、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区划地名、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两项补贴、收养登记等工作,分管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和养老福利科(社会救助),联系革命老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