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221E/2024-261738 | 发布机构: | 县交通运输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6-24 15:56 |
为贯彻执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奖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年13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4年度武义县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分配方案。
一、资金构成
此次下达的2024年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分配方案,涉及资金包括2023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结余部分33.94万元,2024年农村道路客运374.48万元,2024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141.49万元,共计515.97万元。农村道路客运由费改税部分、涨价补贴部分两部分构成,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由费改税部分、30%加快出租车电动化、统筹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运营三部分构成。
2024年度农村客运和城市发展奖励资金(万元)
资金构成 |
费改税补助 |
涨价补贴补助 |
30%加快车租车电动化 | 统筹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运营 |
合计 |
农村道路客运 | 107.88 | 266.6 | 374.48 | ||
2024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 | 38.22 | 32.34 | 70.93 | 141.49 | |
2023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部分(上年度流转) |
32.34 |
33.94 |
66.28 |
二、资金发放
为确保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助改革平稳推进,油补资金按使用年度发放。
(一)2024年农村道路客运共计发放374.48万元,费改税部分107.88万元直接发放给浙江武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我县农村客运班车59辆,座位数1689座,由浙江武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公车公营。涨价补贴补助266.6万元,统筹用于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80万、城乡公交一体化率提升50万、公交设备运营维护80万、公交基础设施提升56.6万,资金全额发放至浙江武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二)城市发展奖励资金共计175.43万元,费改税部分38.22万元发放给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营运的巡游出租车。我县现有巡游出租车公司4家,出租车53辆,其中武义顺利汽车出租有限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18辆;武义捷达客运汽车出租有限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18辆;武义县小白行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14辆;武义金进汽车出租有限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3辆。出租车单车补助按许可经营期限及实际运营天数核算,补助资金足额发放至4家巡游出租车公司,再由4家公司进行分配发放到每辆车的经营者。30%加快出租车电动化部分(包含2023年结余部分)64.68万元,用于巡游出租车新能源化补助,2023年新增或更新新能源(纯电)的17辆巡游出租车给予每车一次性购车补助2万元,共计34万元。每车(一个经营权指标)在十四五期间只能享受一次。以巡游出租车公司为单位进行发放,由公司发放至出租车车辆所有人,由于2023年我县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新增或更新数量较少,剩余30.68万元流转至下一年度用于巡游出租车新能源化补助继续使用。70%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部分(包含2023年结余部分)104.87万元,其中8.5万发放给2023年新增或更新的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自取得道路运输证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营运满90天)的17辆巡游出租车每车给予一次性补助0.5万元,十四五期间每车(一个经营权指标)只能享受一次,以出租车公司为单位进行补助发放,由公司发放至出租车车辆所有人。剩余96.37万补助浙江武义汽车运输有限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及维护。
根据方案发放补助后,2024年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包含2023年结余部分)共582.25万元,发放551.57万元,城市发展奖励资金剩余30.68万元流转至下一年使用。
三、分配公式
1、农村客运资金单车补助公式
单车补助=(农村客运补助总额/所有车辆核定座位总数)×单车核定座位数
注:每座补助金额为638.72元。2、出租车单车补助公式
单车补助=(出租车费改税部分/所有车辆实际运营天数)×单车实际运营天数
注:单车每日油补金额为23.24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实际营运天数 | 补助金额(元) |
1 | 顺利 | 6570 | 152721.93 |
2 | 捷达 | 5591 | 129964.74 |
3 | 小白行 | 3578 | 83171.85 |
4 | 金进 | 703 | 16341.48 |
四、油价补助分配发放说明
各出租车企业要及时将油价补助发放给单车经营者,并做好公开公示工作。油价补助发放后,各出租车企业及时将发放情况上报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备案。
附件:附件一:2024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助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