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主席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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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何武应邀参加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扩大)会议“一月一法”学习环节,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相关内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迎春等30余人参加此次学法课堂。 何武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修改的背景过程、重要意义、主要亮点、修改内容等方面做了详细解读,并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经历,以我县工会工作实际情况为例,对最新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补充介绍。 通过学习,与会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何武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普法方式,获得大家的一致好评。 陈迎春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二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修改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回应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吸收了近年来我国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有益经验,是一次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修改,影响深远。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是结合了浙江本土实际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内容详实,为工会工作实践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要落实好工会“一法一办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有效发挥工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为法治武义建设贡献工会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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