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 武义县茶城二路88号4楼 | 负责人: | 王妙青 | 联系电话: | 0579-87646022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语言文字法律制度,依法制定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检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指导、协调各部门、各行业推广使用普通话和推行使用规范汉字工作;
(四)组织实施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
(五)管理、监督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工作;
(六)受委托对因语言文字的歧义、误解引起纠纷提出鉴别意见;
(七)组织做好本系统推广使用普通话和推行使用规范汉字工作;
(八)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有关语言文字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