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5月1日起实施。5月25日上午,大田乡垃圾分类办在大田乡人民政府广场开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活动,活动当天通过大田乡蓝莓文化旅游季宣发活动,以有奖竞答、现场答疑解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切实增强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下一步,大田乡将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专题培训和日常宣传活动,让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转化为全社会支持、人人参与的自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