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23X6/2024-261170 | 发布机构: | 武义县农业农村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6-07 11:48 |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与林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4〕6号)文件精神,决定我县2024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生(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方式
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
二、招生对象
武义县范围内2024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武义县基层农业农村事业服务,并与武义县农业农村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武义户籍考生。
三、招生院校
浙江农林大学,院校代码:0211。
四、招生专业及数量
本次招生定向培养本科生2名,其中植物保护专业1名,动物医学专业1名,在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
五、招生(招聘)程序
1.填报志愿: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在一段线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遇专业服从调剂也要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2.招生(招聘):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浙江农林大学提供名单。
武义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并及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当即时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应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的前提下,按高考录取办法,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武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
3.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并征得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由武义县农业农村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浙江农林大学。如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考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资料复印件2份。
4.学校录取:招生院校浙江农林大学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武义县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浙江农林大学按有关规定录取。未列入武义县合格考生名单或者签订协议前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5.备案: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浙江农林大学抄送武义县农业农村局、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定向招生人数和专业选考科目范围
招生专业 | 人数 | 学制 | 选考科目 |
植物保护 | 1 | 四年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动物医学 |
1 |
五年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七、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植物保护、动物医学专业的学生,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技术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有关政策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定向培养生可享受与在校学生同等奖助政策。
八、就业与待遇
2024年入学的定向委培生按期毕业后,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按定向就业协议回到武义县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武义县乡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义县农业农村局确定,由乡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九、违约责任
1.定向培养生毕业后未按照协议约定到武义县相关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或不服从单位岗位安排,或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的,应退还已享受的学费补助,并一次性向武义县农业农村局支付违约金5万元。违约情形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具体违约情形认定及责任详见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同时,3年内不得报考本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考试。
2.定向培养生若未按期毕业,或在校期间,受刑事处罚及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由于提前批次招生时间紧,县农业农村局收到院校提供的入围体检名单后,将立即通过考生预留联系方式通知考生参加体检的时间、地点。如无法取得联系,或虽取得联系但考生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到达,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建议报考学生填报志愿后,暂不外出并保持通讯日夜畅通。
1.志愿填报时间: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网。
2.未录取者不影响当年考生正常的招生与录取。
3.咨询电话:
武义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579-87663408);
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电话:0571-63730908 传真63737417);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9-8766084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武义县农业农村局和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武义县农业农村局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