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30026011923/2024-268631 发布机构: 人力社保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7-12 10:13

公 告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7-12 10:13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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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筑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的申请人王书海与你单位工伤认定一案,现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编号:金武工决[2024]05077),认定王书海受伤为工伤。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武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武义县人民法院或永康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