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15XJ/2024-270298 | 发布机构: | 武义县教育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8-19 17:17 |
县“双减”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相关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22〕 46号)和《金华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实施办法》(金市教审〔2022〕11号)精神,为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现就遴选2024学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白名单”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8月19日—8月23日。
二、遴选对象
在武义县注册的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三、遴选要求
(一)办学资质。非学科机构须对应符合科技、文广旅体等主管部门的准入标准,持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二)人员资质。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三)培训课程。符合《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别指引》中对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的基本要求。
(四)机构信誉。办学资金稳定,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办学行为规范,没有被查实有违规办学、违规学科类培训(以“托管服务”“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素养提升”以及各类以夏令营、思维训练班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没有被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等情形。
(五)纳入监管。申请机构需已入驻“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开通监管账户并实现全流程监管。
四、申报流程
(一)机构自主申报
本着自愿原则,有意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培训机构需对照准入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合法、真实、有效。申报材料应包括:
1.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申请表1份(见附件);
2.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
3.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专兼职教师汇总表(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等信息)、劳动合同、教师资格证(技能证书/资质证书);
5.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
6.项目获奖荣誉证明;
7.以上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备注:递交以上申请材料时请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请申报机构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各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审核,经审核同意后于2024年8月23日前报送至教育局校外培训监管科,电子稿材料发送邮箱524789475@qq.com,逾期申报视为无效。联系人:巩老师,联系电话:89082695。
(二)组织专家评审公示
县教育局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行业专家、教育专家等参与联合评审,最终确定准入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项目,并予以公示。
五、其他事项
1.未进入白名单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与课后服务。
2.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参与校内学科类教学和服务。
附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申请表
武义县“双减”工作专班
(武义县教育局代章)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