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义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来源: 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24-08-29 10:11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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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723735276200H/2024-270500 发文机关: 县发改局联合多部门
文 号: 武发改〔2024〕26号 成文日期: 2024-08-19
统一编号: GWYD02-2024-00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 效 性: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各乡镇、街道,县直属有关单位:

《武义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标准》)已完成制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力强化能力保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我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服务内容,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加快补齐短板。相关经费足额拨付到位,保障服务机构有效运转。加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服务人才业务培训,着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基本公共服务人才队伍。

二、全面推进公开共享。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及时公开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便群众参与。用数字化手段落实落细《标准》,让政策直达、服务直享。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满意度调查,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效果监测,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各相关部门要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作为民生保障的重点任务,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达标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发改局牵头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统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工作,适时组织实施情况的联合检查和效果评估,加强监测预警,重大情况实时报告。

本文件自2024年9月19日起施行。


附件:武义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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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