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471651600C/2024-270816 | 发布机构: | 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9-10 15:09 |
《武义县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8月7日在(http://www.zjwy.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止2024年9月6日,我单位未收到公众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壶山街道解放中街32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编:321200。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wuyizfj@126.com。
联系人:丁莉 联系电话:0579-87661993
《武义县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doc
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