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5276200H/2024-271296 | 发布机构: | 武义县发改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9-26 15:14 |
《武义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于2024年8月15日在(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7000.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9月14日,我单位收到5条反馈意见,具体情况如下表。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修改情况 |
户用和工商业屋顶光伏适用同一标准不合理 | 已采纳 | 户用及工商业光伏具体管理在文件中已做区分 |
提供荷载报告、效果图不合理 | 部分采纳 | 光伏备案所需材料中已删除效果图,户用光伏无需提供屋面荷载报告,工商业光伏按照《浙江省整县(县、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需要提供屋面荷载报告或者荷载计算书 |
户用光伏应由供电局统一备案 | 已采纳 | 户用光伏由供电局统一代为备案 |
光伏限高政策不合理 | 未采纳 | 光伏限高政策参照《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2024〕38号)制定 |
要求相关部门及供电公司提高工作效率 | 已采纳 | 文件中明确属地、部门、供电公司相关环节的工作时间 |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壶山下街65号武义县发改局,邮编:321200;
联系人:邱琳翔 联系电话:0579-89077820
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