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金华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企业统计基础“四大体系”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金统〔2019〕11号)、《金华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统计基础“四大体系”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金统〔2020〕20号)、《金华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金华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金统办〔2023〕8号)等文件要求,武义县统计局制定《武义县“四上单位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体”星级评定考核办法》,以下简称《星级评定考核办法》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理解政策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过程
《星级评定考核办法》编制过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组织编制。
2024年4月,为更好适应武义县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武义县统计局在2023年《星级评定考核办法》基础上,对部分评价内容进行调整修订,不再区分四星级及五星级企业,统称为星级评定企业,形成《星级评定考核办法》初稿。
(二)广听意见。
2024年7月,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在网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收到反馈意见0条,吸收采纳0条。
(三)开展合法性审查和评估。
2024年7月,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完成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社会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为低风险,并向县委政法委备案。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星级评定考核办法》主要包括基本原则、评定范围、考核期限、考核内容、一票否决事项、考核奖励、考核结果认定、评定时间、注释等九大内容。
(一)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的原则;把握方向、突出重点,好中选优;以评定促业务,以质量促发展,客观公正地对“四上”企业、投资项目主体落实统计工作情况进行星级评定。
(二)评定范围
1.全县在统计库内一年以上的“四上单位”(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限上个体户)且在评定期内正常报送数据;
2.全县计划总投资5000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体,且在评定期内正常报送数据。
(三)考核期限
考核的内容由统计基础工作、统计数据质量和其他日常统计工作三块组成,上年7月至本年6月为一个评定期。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统计基础工作、统计数据质量、其他日常统计工作三个评价维度。
其中,统计基础工作由统计人员配备要求、统计工作交接要求、参与培训要求三方面综合评价。
统计数据质量由数据报送要求、数据核查要求、电子台账要求三方面综合评价。
其他日常统计工作由企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配合县统计局各项常规工作表现综合评价。
(五)一票否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精神及县统计局关于加强企业统计数据质量管控需要,制定包括统计失信企业、非正常经营的单位等六项一票否决事项。
六、考核奖励
按照考核标准择优评选“五星级企业”100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0家;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企业及计划总投资5000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0家;限额以上贸易业15家、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5家;发放“五星级企业”奖牌并给予相关统计人员2000元奖励(国企单位不发放现金奖励)。
七、考核结果认定
1.统计单位考核由经济网格员或乡镇统计员按考核标准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提交县统计局专业人员进行复审,评定考核等级,最后上报局班子会议集体审定。
2.涉及计划总投资5000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四上单位”,综合评定一个考核结果,不重复发放奖励。
八、评定时间
每年三季度。
九、注释
规定了星级评定工作所涉及的六大专业共十八项重点指标。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武义县统计局
解读人:余家帅
联系方式:0579-89078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