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1923/2025-275620 | 发布机构: | 人力社保局 | ||
文号: | 武人社〔2025〕3号 | 公开日期: | 2025-02-26 10:01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及《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武政办〔2024〕45号),经研究,决定废止《武义县民营工业企业新居民购房券实施细则》(武人社〔2023〕41号)。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3日